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徐州法律咨询 > 徐州刑事诉讼法律咨询 > 刑事案件上诉期是多久开始算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刑事案件上诉期是多久开始算

马** 江苏-徐州 刑事诉讼咨询 2024.11.19 15:03:00 398人阅读

刑事案件上诉期是多久开始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徐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江苏-

解析:
犯罪嫌疑人为诉讼当事人之一,其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及裁定,如有异议,可依法提交书面或口头申诉材料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程序。而在这其中,如果被告人家属同意,则其辩护人以及近亲亦可代为提出上诉申请。
关于上诉以及抗诉的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判决结果不服的上诉与抗诉期为十天;而对裁定结果不满的上诉与抗诉期则为五天。具体计算时间应从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次日开始起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上诉、抗诉的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2024-11-19 18:54:01 回复
咨询我
地区:湖北-省直辖

被判刑的人、自己告发自己的人和他们的法律代表人们如果你们对当地法院下的第一个审判结果或者裁决不满意,是有权利用书面形式或者当面跟上一级的法院说说的。被告的律师和他们的亲戚们,只要被告本人点头同意了,也是可以提出上诉的。对于判决结果不满意的话,你有十天时间来上诉;要是觉得裁决结果不对劲儿,那就只有五天时间来上诉,这个是从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

2024-11-19 18:06:00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如果你是被告,自诉人或者他们的家长代理律师,那个地方的法院给了个判决或者判定结果你觉得不对劲儿,那你就有权利通过写封信或者跟法官聊聊天的方式,把这个事情告诉上一级的法院去审理。还有那些当被告的朋友,如果他们的爸爸妈妈同意的话,也可以这么做。
假如你是对这个审判过程不满意想上诉的一方,不管是你是成了被告还是自诉人,你都只有10天时间来表达你的想法;如果你只是对某个裁决结果不满意想要上诉,那么你就只有5天时间来考虑这件事。这是从你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那一刻开始计算的。

2024-11-19 16:58:05 回复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在正常情况下,侦查机关应该在七天内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而检察院应该在7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也就是说在14天内会被批准逮捕。但是,如果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则侦查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天,也就是当事人会在37天内被批准逮捕。《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您好,针对您的社保是从多久开始买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国家规定单位在入职30天内必须给员工购买社保。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对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
72239人阅读

职务侵占的违法行为刑法中是如何规定的呢,究竟刑法中是如何定义职务侵占罪的呢,今天介绍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的有关知识,那么最高院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职务侵占罪无罪是怎么辩护的,以及最新职的务侵占罪量刑规定了什么,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代理辩护
13090人阅读

在刑事案件中我们有自己的代理律师,代理律师就是可以代表当事人进行法律活动的代理人。那么刑事辩护代理词怎样写呢?代理词与辩护词的区别是什么,刑事辩护人和刑事代理人有什么区别,以及代理辩护的主体是什么?快来了解一下吧!

辨认笔录
38603人阅读

笔录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十分重要,在诉讼过程中又有谈话笔录,那么笔录是否可以作为书证呢,辨认笔录相关签字规定具体内容是怎样的,以及辨认笔录有关法律规定的具体规定都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盗窃罪诉讼
6435人阅读

今天来介绍盗窃罪诉讼的法律常识,那么盗窃罪法律条文规定有哪些,盗窃罪数额司法解释是什么,盗窃罪情节严重处罚规定是什么,以及盗窃罪的主观方面内容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来了解一下吧!

辩护意见
10783人阅读

辩护意见是诉讼过程中的司法文书,那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怎么写,故意伤害辩护意见怎么写,危险驾驶罪辩护意见怎么写,那么辩护意见与辩护词的区别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