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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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有关司法解释,在设定监护人时,实际上是有顺序的。
只有在前一顺序的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明显对监护人不利时,法院才依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综合考虑后一顺序范围内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是父母。
父母已经死亡或无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上述单位、组织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为患精神病的未成年人设定监护人也适用这一规定。
解答如下, 胁迫、诱骗,应当承担责任。《意见》也指出,监护人的侵害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出卖、遗弃。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201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四部联合印发制定《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了监护侵害行为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性侵害,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利用未成年人乞讨,以及不履行监护职责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行为
解答如下, 胁迫、诱骗,应当承担责任。《意见》也指出,监护人的侵害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出卖、遗弃。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201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四部联合印发制定《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了监护侵害行为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性侵害,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利用未成年人乞讨,以及不履行监护职责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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