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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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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法定情形有哪些

周** 广东-茂名 职务侵占辩护咨询 2024.11.20 10:19:44 419人阅读

挪用资金罪法定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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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茂名

解析:
关于挪用资金罪,通常包含了如下法定情形:在公司、企业或是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中,利用其担任职务上所拥有的职权,擅自将所属单位的资金挪作私用或擅自借贷予他人。如将挪用的资金用于非法行为;或者是挪用资金达到一定数量级别的金、且利用这些资金从事营利性质的活动;亦或者是挪用资金数巨大且超出三个月尚未偿还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24-11-20 11:3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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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省直辖

挪用公司钱款之类的罪名,常见的有好几种情况:你知道的,比如说那些在公司做事儿的人,利用自己手里的权力和方便条件,把自家的公款拿去私人用,或者借给其他人。还有,就是这种公款要是被拿来搞些不合法的勾当;或者说,那种行为涉案金比较大,目的是为了谋取私利啥的;再比如,这笔钱如果涉案金大的话,而且拖了三个月以上都没还给公司。

2024-11-20 11:26: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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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咱们平时说的那啥挪用资金罪它常见的情况有三种:
第一种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别的什么单位里头的员工,他们利用自己手里的职权,把公司整个资金搞出来放自己身上花掉或者借给别人用;
第二种,就是拿着这笔钱去做啥子违法犯罪的勾当;
最后一种就是把钱弄到手以后,觉得数不少了,就想着拿去自己赚点小钱。还有一种就是在把钱弄到手之后,无论数大小,只要过了三个月都没还给原单位,这也是犯法的。

2024-11-20 11:13:49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挪用公款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三种情形: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人一旦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集资、赌博等非法活动,就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仅侵犯了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性和公共财物的所有权,而且其非法活动势必给社会造成其他危害后果,因此以进行非法活动为目的挪用公款。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需要指出的是,进行营利活动通常指经营、投资、购买股票、炒房地产等可获经济利益的活动。
(3)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

挪用资金罪的具体情形: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非法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挪用资金罪】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挪用公款罪】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这里所说的非法活动是指挪用公款供个人或他人进行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2、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并且数额较大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用于上述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以外的用途,并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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