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这个话是员工或非燃气公司的人说的,他们跟在燃气公司屁股后面分一杯羹。正规的地方,燃气公司的人是不敢说这个话的。灶具从原来用液化气换成天然气是要经过专人的改装,对方可以说这个灶具不能用,或已过年限,已报废,但不能说不给供气,也不能说必须买谁家的。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583号令)第十八条,燃气经营者不得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供气。
有的地方性法规还特别规定:燃气的主管部门或者燃气经营用户不得向用户推销制定的燃烧器具(例如《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
法律责任划分:
燃气表前(含表)属于燃气公司负责
表后属于燃气灶具公司负责,灶具属于该品牌的灶具公司负责安装维修。
投诉的主管部门是住建局,如果真确认强制推销某产品是可以处罚,甚至取消特许经营权的。
是的,根据《居民燃气设施维修管理限定》第十条限定:因用户的原由导致燃气表损坏的,由用户承受燃气表及更换花费,燃气公司安排专业人员负责更换。《居民燃气设施维修管理限定》第五章,燃气表更换相关条例:
第九条当用气方对天然气计量装置的准确度有异议时,应及时通知供气方,两方委托法定计量检测组织检定。经检定,天然气计量装置符合准则的,检定花费由用气方承受;不符合准则的,检定花费由供气方承受。只对当天的用气量根据检验结果进行调整。第十条因用户的原由导致燃气表损坏的,由用户承受燃气表及更换花费,燃气公司安排专业人员负责更换。第十一条当抄表员怀疑燃气表有异常(快慢表、不工作表、漏气表、损坏表等)或用户提议更换燃气表申请时,应由专业人员现场验表,确认符合更换要求的燃气表,制定换表方案予以更换。第十二条报废表集中更换应提前24通知用户,异常表更换按商定时间进行。第十三条更换燃气表时,用户与换表服务人员应核实原燃气表与新换燃气表底数,并在《维修任务单》上签字确认,避免发生燃气费纷争。第十四条更换燃气表时,换表服务人员必须按照制定的换表方案进行操作。第十五条燃气表具应严格按有关管理规则进行管理。
首先天然气公司应当按时检查用户使用天然气的设施是否安全,检查是否漏气,对违规改管、接管应及时书面通知用户,并给出修复建议。燃气公司十年都没有过来检查过,就是最大的失职。
燃气表损坏的原因很多,可能是人为因素(擅自拆卸、故意破坏等。室内环境温度过高、湿度过大也会影响),也可能是设备自身原因(质量不过关,初次安装错误导致表具使用寿命缩短)。而燃气公司把责任全都推到用户身上是完全的不负责任、变相乱收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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