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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能直接立案吗

张* 黑龙江-鸡西 刑事立案咨询 2024.11.20 08:49:44 408人阅读

检察院能直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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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黑龙江-鸡西

检察院在特定情形下可直接立案。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由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
检察院立案要满足法定条件,得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与相关证据。立案后,检察院依法开展侦查活动,收集证据以查明案情。
总之,检察院直接立案有明确法律范围限定,并非所有案件都能直接立案。

2024-11-20 14:2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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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黑龙江-

检察院在某些特定时候能自己开始查案。按照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如果司法人员滥用权力,比如非法抓人、逼供、乱搜东西,这些伤害了公民权利、破坏了司法公平的事,检察院就可以直接接手查案。
但检察院要立案,必须满足一些法律要求,就是得知道谁是嫌疑人,有什么犯罪事实,还得有相关证据。一旦立案,检察院就会按法律程序调查,找证据,查清案件真相。
所以说,检察院不能随便对每个案子都直接立案,的立案范围是法律规定的,很清楚。

2024-11-20 12:44: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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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省直辖

检察院直接立案是有明确要求的,可不是所有案件都能直接立案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特定的案件才在检察院直接立案的范围内。比如说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做出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这种既侵犯公民权利又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检察院才可以直接立案侦查。
而且检察院要立案的话,必须得符合法定的条件,要有清楚明白的犯罪嫌疑人,要有确切的犯罪事实,相关的证据也不能少。一旦立案了检察院就会按照法律规定开展侦查活动,精心地去收集证据,查明整个案件的真实情况。

2024-11-20 11:44: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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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检察院具备直接立案的权力。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涵盖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诸如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行为。
检察院的立案工作必须遵循法定条件,即要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确切的犯罪事实以及相关的证据。立案之后,检察院将依据法律规定开展侦查活动,进行证据收集,从而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
综上所述,检察院并非能够对所有案件直接立案,其直接立案的范围受到明确的法律限制。

2024-11-20 09:48:13 回复

刑警队立案办案流程如下: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人民检察院依当事人的申请对生效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十日内裁定再审:
(1)抗诉书和原审当事人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已经提交;
(2)抗诉对象为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规定可以进行再审的判决、裁定;
(3)抗诉书列明该判决、裁定有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第一款规定情形;
(4)符合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
第一款
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情形。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予以补正或者撤回;不予补正或者撤回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收到再审检察建议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发现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依照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裁定再审,并通知当事人;经审查,决定不予再审的,应当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一十七条、
第四百一十九条。

1、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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