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新生儿可以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具体手续及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婴儿监护人(父母等)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2、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杭州已取得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并至当年8月底前已在杭州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1、根据杭州各区教育局的规定。2,要么符合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条件,要么将户口迁入杭州房产住址、市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录取顺序:杭州市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向户籍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当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3,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及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3.3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家庭实际住房在杭州市区其他地区。3.4该学校未能录取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附近学校就读。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条件为: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小学教育服务区;3.2学龄儿童自出生日起寄养在本市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同时其父母至少一人或法定监护人与杭州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并按规定在杭州交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户籍本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杭的有效暂住证和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仅有父母的房产证,而非市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需要回答户籍所在地上学。所以:招生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市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临时居住地(以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为依据)所在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你的情况要想孩子在杭州上学,则分别根据学龄儿童的户籍情况,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3.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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