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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而言,辞职时没必要收回原来的劳动合同。达成劳动关系结束,相关协议一般仍由雇主保留,证明曾经的工作关系及执行状况。法律视角上,合同的关键功能是定义双方在劳动期内的责任。辞职后如无纷争或其他特定问题,取回合同的实际价值不大。假如您怀疑这份合同对未来权益有潜在影响,如竞业禁止规则、未支付工资等,可尝试和雇主商谈,索要副本备用。但是请留意,雇主也有权按自身规章制度决断是否同意。
2024-11-21 16:2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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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情况下,你辞掉工作之后,原来的那份劳动合同就不用再去管了。因为劳动合同这个东西,就是用来记录你和公司在工作期间,都干了什么事儿,干了多少活儿,还有工资是怎么算的这些事情的。所以当你离开这家公司以后,这份合同基本上就留在公司那边了,作为你曾经在这里工作过的证据。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合同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告诉大家,在工作期间,你们双方应该承担哪些责任,享受哪些权利。所以说,如果你辞职后没有遇到什么麻烦或者特殊情况的话,那就没必要去把合同要回来。不过,如果你觉得那份合同可能会影响到你未来的利益,比如说有竞业限制条款,或者还有钱没给你结算清楚之类的问题,那你就可以去找公司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让他们给你复印一份备用。但是记住,公司也是有权力根据自己的规定来决定给不给你复印的。
2024-11-21 15:43: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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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以后原来签的那份劳动合同其实是不用去拿回来的。平时我们把工作做完之后,这份合同就会留在公司那里当作证据一样,证明我们之间有过雇佣关系并且做得怎么样了。从法律这方面来说,合同最重要的就是规定在工作期间我们和公司应该怎么做。所以,辞职之后只要没有闹什么矛盾或者特殊情况,就没必要特意取回来了。不过,如果你觉得这个合同将来可能会牵扯到你的利益问题,比如说有个限制条款、工资还有钱没给够之类的,那你想想办法跟公司说说好话,让他们复印一份给你备用都是可以的。但是要提醒你,公司也有权利根据自己的规则来决定答不答应你这个请求。
2024-11-21 15:3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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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多数情况下,员工申请辞职后,原来所签署的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索取返回。当双方共同完成了各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之后,这个劳动合同通常会被保存在用人单位的档案中,以此来作为劳动关系存在以及其执行过程的有力证据。从法律层面来看,签署的合同其主要用途是为了规范两个主体之间在劳动关系持续期间的权力和义务。在离职以后,如果没有出现任何劳动争议或者其他特别情形的话,那么将这份合同取回实际上并无太大意义。然而,如果您认为这个劳动合同可能会对您未来的权益造成潜在的影响,比如可能存在着关于竞争业务限制的条款、未结算的工资收入规定等等,您可以尝试和用人单位进行友好的商谈,提出希望能够留下一份合同复印件以便将来有所帮助的请求。然而请务必记住,用人单位同样有权力按照自己的企业内部规定来决策是否同意您的相关请求。
2024-11-21 13:55:4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