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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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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刑事案件有可能被判无罪吗

吉* 广西-来宾 无罪辩护咨询 2024.11.21 12:23:11 389人阅读

开设赌场罪刑事案件有可能被判无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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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开设赌场罪刑事案件可能被判无罪,这主要看案件详情和证据充足与否。例如,若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无开设赌场意愿或其行为未满足设定条件,就可判其无罪;反之,若证据存在严重缺陷,形成不了完整证据链且无法排除合理疑问亦无法定罪。如果有证据显示嫌疑人为他人造谣、中伤或存在其它合法的免责理由,都可能改变判决结果。然而,审讯时需权衡全部证据及详细情况,司法机构会以中立、严谨的态度予以处理。

2024-11-21 17:0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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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西-来宾

真的,在那些涉及到开设赌场罪的刑事案件中,确实有可能会出现被告被判无罪的情况。话说回来,这事儿最终得看整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和你手头掌握的证据了。就拿开赌场这个事情来说,如果你能证明那个被告并不是真的想开设赌场,甚至他做的事情还没达到我们法律对开设赌场的严格要求,那他就有可能被判无罪。而且,要是你发现案件中的证据有很大的漏洞,没法让整个证据链变得完整,也不能消除你心里的疑虑,那就更别提确定这个被告有罪了。还有就是,如果你有证据表明这个被告其实是被别人冤枉的,或者他身上还有其他法律规定的无罪理由,那么这些都会对最后的判决产生影响的。但是总的来说,还是要看整个案件的证据和具体情况来决定,司法部门肯定会以公平、严谨的态度来处理这件事情的。

2024-11-21 15:04: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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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省直辖

开个赌场罪的事儿,也是有可能没罪的。这个得看具体案情,还有就是证据足不足。比如说,警方要是能够找出证明嫌犯他本身并没有想要开赌场的主观意图,或者说实话,他那种做法连法律上定义的开赌场的条件都达不到的话,那可能就真的得无罪释放了。当然,要是案件的证据有大毛病,比如没法把所有证据连成一条线,不能消除所有的疑点,那么也是认定不了有罪的。还有种情况,比如有证据明确表明这位嫌犯其实是被人冤枉、陷害的,或者还有其它法律规定里明确列出的无罪理由的话,这些也都对判决结果有很大的影响力的。不过,总的来说,这个判决问题还是得全面考虑整个案子的证据和具体情况,司法部门肯定会以公平、严肃的态度去处理的。

2024-11-21 13:42: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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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在涉及开设赌场罪的刑事案件中,存在着被宣判无罪的可能性。这种情况往往与特定的案件情境及证据的充足程度密切相关。例如,若能够证实涉案人员并无开设赌场的主观意图,或者从客观角度来看,其行为尚未满足法律所规定的开设赌场的构成要素,那么便有可能被判定为无罪。除此之外,倘若案件中的证据存在重大缺陷,导致无法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条,无法消除合理的疑虑,亦无法确认有罪。再者,如有证据显示涉案人员系遭他人恶意诽谤、陷害,或者存在其他法定的无罪抗辩理由,均可能对最终的判决结果产生影响。然而,总的来说,需要结合全案的证据材料以及具体的情节进行全面分析,司法机构将以公正、审慎的态度予以处理。

2024-11-21 12:42:07 回复

你好!开设赌场罪无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有关规定,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顾某某近亲属委托,并征得被告人顾某某本人同意,指派王舒琪律师担任被告人顾某某的辩护人。辩护人接手案件后,到公诉机关查阅了案件的有关材料,多次到看守所会见了被告人顾某某,又参与了本案的庭审,对整个案件事实有了进一步的了解。现发表以下辩护意见:首先,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顾某某犯开设赌场的犯罪事实不表示异议,但辩护人认为,被告人顾某某具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理由如下:
一、被告人顾某某在公诉机关指控的在海宁市寻根访茶室开设的赌场中所起的作用较小,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根据法庭调查的情况,在本节犯罪过程中的主要被告人汪某某、胡某某在回答本辩护人的提问时都回答该赌场是由三人合开的,这与被告人顾某某的陈述一致。在该节事实中,赌场开设在海宁市寻根访茶室,该茶室是曹某开的,赌场的场地是由曹某提供,而赌场的工作人员则都是被告人汪某某手下。当时,被告人汪某某在海宁和嘉兴王店很有势力,经常强占别人的场子(在本案的第二项罪名寻衅滋事罪中,就有多起被告人汪某某强占别人场子的情况),被告人汪某某要求被告人顾某某加入合伙开赌场,被告人顾某某是是不敢不听从的,被告人顾某某加入该赌场主要是惧怕被告人汪某某的势力。根据被告人孙某某2009年7月30日笔录第8-9页、2009年9月7日笔录中第7-8页的供述:当时柴菩头即被告人顾某某答应合开场子是因为惧怕得罪占峰,怕被打。孙某某的笔录也反映了这一情况,其他各被告人的供述也佐证了被告人顾某某惧怕被告人汪某某而与其合开场子这一事实。而且,该赌场在开设过程中,基本上顾某某是没有什么权力的,赌场中的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由汪某某委派,管理和分成也是由汪某某的人负责。被告人顾某某在公安阶段的笔录以及本案的庭审过程中叶对此做了如实的陈述。被告人胡某某在公安侦查卷12页、170页中,被告人胡某红在公安侦查卷130页、141页中,被告人孙某某在公安侦查卷16页、62-63页中,被告人胡某平在公安侦查卷1
4、35页中,以及上述各被告人在本庭庭审过程中都对此做了如实的陈述,证人谢某某、杨某某、富某某、陈某某、金某某、宋某某、褚某、金某某、徐某某、楼某某、盛某某等人的证人证言也予以证实。根据以上各被告人的供述及证人证言,在寻根访赌场的开设中,赌场中抽庄丰、洗牌、维持秩序、插脚等都是由汪某某委派手下掌控的,被告人顾某某在赌场中是没有什么权力的,事实上他的存在是可有可无的,有没有被告人他都不影响该赌场的开设和经营。辩护人认为,被告人顾某某在该赌场的开设和经营中所起的作用较小,为次要和辅助的作用,应为从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被告人还具有以下减轻、从轻处罚的情节:
1、被告人顾某某社会危害性较小。海宁市寻根访茶室开设的赌场总共就开了不到一个星期,期间共开了五场,这一事实已经在法庭调查中,由各被告人的供述和证人证言予以证实,公诉机关对这一事实也是予以认可的。相对于一般的开设赌场罪的情况以及与本案其他赌场的开设情况相比,寻根访赌场的开设时间较短、场次较少,影响较小,对社会的危害性也相对较小,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2、被告人顾某某认罪态度好。早在2009年4月24日,侦查机关对被告人顾某某的第一次询问中,被告人顾某某就对于自己在寻根访开设赌场的事实供认不讳。在公安机关的整个侦查过程中,被告人顾某某始终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如实供述,供述前后一致。在本案的整个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顾某某认罪态度好,能如实回答公诉机关和审判人员的提问,自愿认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3、被告人顾某某配合公安机关其他犯罪事实的侦查工作,有悔罪表现。侦查机关对被告人顾某某的第一次询问中,被告人顾某某就对被告人汪某某等人的犯罪事实做了如实的供述,对公安机关侦查本案提供了一定的帮助。而且在整个侦查阶段,被告人顾某某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对本案涉黑案件及聚众斗殴等节的犯罪事实提供了证人证言。辩护人热内被告人顾某某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对公安机关侦查其他案件起了一定的作用,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顾某某在寻根访赌场中所起的作用较小为从犯,而且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具有法定的和酌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请法庭本着刑法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辩护人的意见予以考虑,对被告人顾某某减轻处罚,给被告人顾某某一个从新做人的机会。谢谢!

你好,与其他刑事犯罪辩护意见相比,赌场工人开设赌场罪无罪辩护词没有什么区别,除了阐述相应的理由外,要着重写好三个部分:
1、讲明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2、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
3、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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