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上海法律咨询 > 浦东新区法律咨询 > 浦东新区刑事自诉法律咨询 > 重婚罪过了几年不再追诉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重婚罪过了几年不再追诉

李* 上海-浦东新区 刑事自诉咨询 2024.11.22 10:20:40 433人阅读

重婚罪过了几年不再追诉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浦东新区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浦东新区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重婚罪的追诉时效被明确规定为五年。这一时效是依据法定最高刑来确定的,因为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从《刑法》第八十七条来看,当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时,经过五年就不再追诉。这就意味着,如果一个重婚行为被认定,在五年之后,一般就不能再对其进行追诉了。
这里有一个重要的注意点,那就是如果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或者继续的状态,追诉时效的计算就会有所不同。像重婚这种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追诉时效通常是从重婚行为终了之日开始计算。这是为了更准确地衡量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和追诉的合理性。例如,某人在一段时间内持续进行重婚行为,那么从最后一次重婚行为结束的那一天起,开始计算五年的追诉时效。这样的规定既体现了法律对犯罪行为的制裁,又考虑到了实际情况的复杂性,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和合理实施。

2024-11-22 14:06:01 回复
咨询我

重婚罪的追诉时效那可是五年。这追诉时效,可是依照法定最高刑来确定的。就像重婚罪,它的法定最高刑是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咱就拿《刑法》第八十七条来说,这里明确规定了,犯罪经过一定期限就不再追诉。要是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那经过五年就不追诉。
这里得特别注意,如果犯罪行为是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那追诉时效就得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开始计算。就好比重婚这种一直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追诉时效通常就是从重婚行为终了的那一天开始算。
比如说,有个员工,他在婚后又和别人登记结婚了,这就构成了重婚罪。要是过了五年,一般就不再追诉。但要是这重婚行为一直持续着,那追诉时效就从最后一次重婚行为结束那天开始算。这可关系到法律对犯罪行为的追诉期限,可不能马虎。

2024-11-22 12:30:49 回复
咨询我

重婚罪的追诉时效期限为五年。这追诉时效,是根据法定的最高刑来确定的。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按照《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犯罪要是经过了一定的期限,就不再追诉。要是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那经过五年就不再追诉。
这里得特别注意一下,如果犯罪行为是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就得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开始计算。就像重婚这种一直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追诉时效通常就是从重婚行为终了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

2024-11-22 12:30:39 回复
咨询我

重婚罪,它的追诉时效是五年。这追诉时效,是根据法定最高刑来确定的。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就像《刑法》第八十七条说的那样,犯罪要是经过了一定的期限,就不再追诉。要是法定最高刑是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那经过五年就不再追诉。
这里得特别注意,如果犯罪行为是连续的或者有继续状态的,那追诉时效就得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开始计算。就比如说重婚这种一直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它的追诉时效通常就是从重婚行为终了的那一天开始算的。这就意味着,要是重婚行为结束了五年之后,一般就不能再对这个重婚罪进行追诉。不过,要是在这五年之内发现了重婚行为,那还是可以依法进行追诉的。

2024-11-22 12:14:33 回复

如果重婚罪构成,只要没过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时效,即使已经离婚了也可以追诉。
根据我国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刑法258条: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另须指出的是:在重婚罪追诉时效的确定上,应注意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所谓再追索权,是指被追索人清偿了票据金额、利息以及有关费用后,依据其取得的票据而向其前手继续进行追索的权利。与最初追索权所请求清偿的金额范围不同,再追索权要求前手清偿的是“已清偿的全部金额”,具体包括:一是再追索权人已经支付给持票人的总金额,二是自己清偿票据债务之日起到前手支付有关金额给自己之日期间的利息。该利息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执行。三是再追索权人向其前手发出通知的有关费用。再追索权人行使其权利时,必须向被追索人出示票据,提供拒绝证明或有关部门以及自己支付利息和费用的收据。如果再追索权人不能出示票据和有关的证明,被追索人有权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由此可见,再追索权人一定要妥善保管收进的票据和支付利息、费用的收据,以便于行使其再追索权。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