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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走工伤怎么办

王* 黑龙江-黑河 工伤纠纷咨询 2024.11.23 07:18:52 469人阅读

单位不走工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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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单位对您申报工伤予以拒绝,您无需过度忧心。首要的是,务必留意工伤认定的时效规定,通常来讲,是从事故伤害发生的那一天起,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的那天起,在1年之内都可以进行申请。
您可以亲力亲为地准备一系列相关材料,然后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这些材料一般包含劳动合同,它能明确您与单位的劳动关系;还有医疗诊断证明,这能直观地体现您所遭受的伤害情况;另外,证人证言也非常重要,那些亲眼目睹事故发生过程的人所提供的证言,可以有力地证明工伤的事实。
当您成功被认定为工伤之后,如果单位拒不承担相应的责任,您有两种途径可以选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并且,在整个过程中,一定要妥善保存好所有与工伤相关的证据,这些证据就如同您维权路上的利器,将对您的维权行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能极大地提升您维权成功的概率。

2024-11-23 09:1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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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单位拒绝给咱申报工伤,可别慌。咱先得清楚工伤认定那可是有时间限制的,就像一场赛跑,得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冲过终点线。
咱自己就能动手准备材料,那劳动合同就像是咱和单位之间的“契约”,得好好拿着;医疗诊断证明那可是能证明咱受伤情况的关键证据,就好像医生给咱开的“受伤证明单”;还有证人证言,要是有同事看到咱受伤的过程,那可就是咱的“有力证人”。
等认定为工伤之后,如果单位不承担责任,咱可不能忍气吞声,得勇敢地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好比咱要去法庭上打一场正义的“战斗”,把那些该属于咱的权益都夺回来。
而且,一定要把所有与工伤相关的证据都好好保存着,就像守护宝贝一样。这些证据就像是咱的“武器”,到时候能让咱在维权的路上所向披靡。比如说,医疗费用的单据、住院记录等等,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成为咱胜诉的关键。可别小瞧了这些,它们能让咱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2024-11-23 09:09: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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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单位拒绝为您去申报工伤,您大可不必忧心忡忡。
咱们先来聊聊工伤认定的时效问题,通常来讲,是从事故伤害发生的那一天开始,或者是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那一天起,在1年之内都可以进行认定。您自己,可以着手准备一些相关的材料,然后把这些材料提交给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一般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还有那些能够证明工伤事实的证人证言等等。
等认定为工伤之后,如果单位不承担相应的责任,您可有劳动仲裁或者诉讼这两条路可以走,通过这些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一定要记得把所有跟工伤相关的证据都好好保存着,这些证据可就像是您维权路上的关键武器,对您的维权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024-11-23 09:01: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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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单位不给您申报工伤,您别太着急上火。咱先得把工伤认定的那个时效给记住,一般来说,从事故伤害发生的那天起,或者被诊断出、鉴定为职业病的那天开始算,在1年之内都得去办这事。
您自己就能动手准备些材料,然后往用人单位所在的那个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去递交工伤认定申请。要准备的材料,像劳动合同,这能证明您跟单位有劳动关系;还有医疗诊断证明,这能说明您受伤的情况;再有证人证言啥的,就是那些能证明工伤事实的东西。
等认定下来您确实是工伤,要是单位不担责,您可别忍着,赶紧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时候,一定要把所有跟工伤相关的证据都好好留着,这些证据可就像是您维权的大宝贝,没了它们,您维权可就难。就好比盖房子得有砖头一样,这些证据就是您维权的砖头,少了可不行。所以,您可得把这些事都记在心里,好好去处理,别让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2024-11-23 08:41:48 回复

假如当事人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员工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给当事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可以要员工承担。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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