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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多久可以解除保证关系

李** 湖北-荆门 抵押担保咨询 2024.11.23 03:13:34 388人阅读

证人多久可以解除保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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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解除保证关系的时间并非固定,而是需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
通常情况下,若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了保证期间,那么在这个期间内,倘若债权人未曾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此时保证人便可免除保证责任,保证关系随之解除。例如,合同约定保证期间为两年,而在这两年时间里,债权人一直未向保证人提出让其履行保证义务的请求,那么两年期满后,保证人就无需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关系自然解除。
若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期间,那么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在接下来的六个月内,如果债权人既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也未申请仲裁,保证人同样可免除保证责任,保证关系解除。
另外还有一种情形,当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时,如果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总之,要确定保证人解除保证关系的具体时间节点和条件,必须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且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来进行准确判断,以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2024-11-23 09:2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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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

这保证人解除保证关系,那可真是得好好说道说道。就拿保证合同约定了保证期间这事儿来说,那可就像是给保证人套了个时间的紧箍咒。比如说,有个员工(当事人)跟公司签了份合同,让咱去做保证人,合同里明确写了保证期间是两年。这两年里,如果公司(债权人)一直没找咱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那到了两年这个点儿,咱就跟那没事儿人似的,不用再担着保证责任,保证关系就这么解除。
再说说没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这就跟没个准儿似的。就好比另一个员工(当事人),他的债务履行期到了,可合同里没说保证期间是多久。那从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就开始算六个月。这六个月内,如果公司(债权人)没对那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咱保证人又可以拍拍屁股走人,保证责任没,保证关系也解除。
还有更特别的,要是公司(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可没经过咱保证人书面同意,那咱可就不背这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就好像一个员工本来的债务该他自己还,结果公司没经过咱同意就把债务转给别人了,那咱可不管,保证关系就此解除。
所以说,这保证人解除保证关系的具体时间节点和条件,那可真是得综合各种情况,好好对照着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判断,可不能瞎搞哟。

2024-11-23 07:52: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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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香港-九龙

在法律的范畴中,保证人解除保证关系的时间并非固定不变,而是需根据具体的情形来加以确定。
通常情况下,如果在保证合同里明确约定了保证期间,那么在这一保证期间内,倘若债权人未曾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此时,保证人便可免除保证责任,保证关系也随之解除。
倘若没有约定保证期间,那么从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在接下来的六个月时间里,如果债权人没有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保证人同样会免除保证责任。
另外还有一种情形,倘若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但却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那么保证人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总而言之,保证人解除保证关系的具体时间节点以及相关条件,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且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来进行准确的判断,以此来确定保证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解除保证关系,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2024-11-23 06:20: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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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保证人解除保证关系的时间,那可不能一概而论,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通常来讲,如果在保证合同里已经明确约定了保证期间,那么只要在这个期间内,债权人要是没要求保证人去承担保证责任,那保证人就不用再担这个责任,保证关系也就解除。
要是没约定保证期间,那就从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往后六个月内,如果债权人既没对债务人提起诉讼,也没申请仲裁,那保证人也能免除保证责任。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要是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可要是没经过保证人书面同意,那保证人就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
总之,保证人解除保证关系的具体时间点和条件,得把好多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得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合同里的约定来好好判断,可不能随随便便就说什么时候解除就什么时候解除,得有个准儿。

2024-11-23 04:51:40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失踪并不会构成导致离婚,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由于离婚纠纷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因此,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人身和财产权益被侵害等情况发生。
因此,在一方失踪的情况下如果想离婚,可先诉至,由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其妻的通知义务,一旦60日的公告期满,即便被告不出庭,亦可缺席判决。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调解无效,应准许离婚。
另外,丈夫作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人民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公告期间届满,人民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如宣告失踪的,可另行离婚,人民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宣告死亡的,其婚姻关系在宣告之日起即告解除。
另外,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目前,我国法律不承认分居年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
但是,要注意,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2年的时间,才会予以判离。

解答如下, 分居多久都不可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必须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的,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离婚。
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协议办理,或到人民判决/调解办理,目前,我国法律不承认分居N年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1、未办理法律规定的离婚手续,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
2、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可以协商,就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领取《离婚证》,如果无法协商,就到离婚。
3、通常是夫妻分居两年可以申请离婚,但并不仅此一个条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判决离婚。【法律依据】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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