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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如何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

陈** 湖北-省直辖 判决执行咨询 2024.11.23 08:00:05 335人阅读

个人如何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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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其实并不复杂。一开始,咱们得先拿到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像是判决书、调解书之类的,这可是后续申请的关键依据。接着,要把强制执行申请书准备好,同时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都整理清楚,再把生效法律文书的原件以及复印件都准备齐全,然后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执行庭去提交申请。
法院受理之后,就会着手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一般来说,从立案开始到执行完毕,大概需要6个月的时间。不过要是遇到特殊情况,比如说被执行人压根就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执行时间可能就会延长。在执行的过程中,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了,法院就会立马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以确保咱们的权益。要是被执行人就是不履行义务,那可就糟,他很可能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还会被限制高消费。这里得特别注意,申请强制执行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要是超过了时效,那咱们的权利可就没法得到保障。所以,大家一定要及时去申请强制执行,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11-23 10:5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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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台湾-新竹市

个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那可真是有板有眼。就好比你去超市买东西,得先拿到那个已经盖章生效的法律文书,就像是超市结完账的小票一样,那可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
然后,你得像个小秘书一样,把强制执行申请书、自己和对方的身份信息,还有那法律效力十足的法律文书原件以及复印件,统统准备好,就像是整理行李准备出发去旅行一样。接着,你就可以大摇大摆地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执行庭递交申请,就好像把行李交给机场的工作人员一样。
法院受理之后,就会像个侦探一样去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这就像是警察在寻找罪犯的踪迹一样。一般来说,在立案后的6个月内就能执行完毕,不过要是遇到特殊情况,比如被执行人穷得叮当响,啥财产都没有,那执行时间可就得延长,就好像找宝藏遇到了困难一样。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了,法院就会像个勇猛的战士一样,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让被执行人的财产乖乖就范。要是被执行人还是不履行义务,那可就惨,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像是被贴上了一个“不守信用”的标签,以后坐飞机、住酒店都会受到限制,这可真是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不过,这里有个重要的事情得记住,申请强制执行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可不能像个睡懒觉的人一样错过时间,不然权利可就没法得到保障,就好像错过了末班车一样,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机会溜走。

2024-11-23 10:41: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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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安徽-亳州


个人要申请强制执行,这事儿得这样来办。
一开始,得先把那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给拿到手,像判决书、调解书之类的,这可是关键。接着,把强制执行申请书准备好,还有申请人以及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也都得准备齐全,同时把生效法律文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也都准备好,然后带着这些东西去有管辖权的法院执行庭提交申请。
法院收到申请后,就会开始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在执行时间上,一般情况下,立案之后的6个月内就能执行完毕。不过要是遇到特殊情况,比如说被执行人没啥财产可供执行之类的,那执行时间可能就会延长。
在执行的过程当中,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了,法院会立马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绝不含糊。要是被执行人就是不履行义务,那可就糟,他很可能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后消费啥的都得受限。
这里得特别注意,申请强制执行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去提出,要是超过了时效,那你的权利可就没法得到保障,所以可得抓紧时间办这事儿。

2024-11-23 09:43: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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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个人要申请强制执行,这流程大概是这样的。咱得先把那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拿到手,像是判决书、调解书之类的。接着,把强制执行申请书给准备好,还有申请人以及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也得准备齐全,再把生效法律文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都带上,之后就可以往有管辖权的法院执行庭去提交申请。
法院受理了咱的申请之后,就会开始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一般来说,从立案开始算,大概6个月内就能执行完结。不过要是遇到特殊情况,比如说被执行人压根就没啥财产可供执行,那执行时间可能就得延长。
在执行的过程当中,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了,法院那肯定会马上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这些措施的。要是被执行人就是不履行自己的义务,那可就糟,他很可能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还会被限制高消费。
这里得提醒大家注意,申请强制执行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去提出,可别因为超过了时效,导致自己的权利没法得到保障。所以,大家一定要及时去办理这事儿,别耽误了自己的权益。

2024-11-23 09:35:07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强制执行流程怎么走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 员移送执 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 执行。公 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 应当自收 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 执行的, 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 令其他人民 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 由不成 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 起十五 日内向人民提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 法律文书 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可以通过以 下强制执 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 执行人隐 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强制执行的程序 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执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可以冻结。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划拨是指人民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人民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外地人民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同意或者转办手续。当地银行、信用合作社必须协助办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贷款或贷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绝和搪塞。拒绝协助的,人民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建议或者有关机关给予纪律处分。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拍卖是人民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在 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直接变卖。由人民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人民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在搜查中,如发现有应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查封、扣押。如果来不及制作查封、扣押裁定的,可先行查封、扣押,然后在48小时内补办。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应由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一方当事人交付财物或者票证的,执行人员应在做好被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或到指定场所,由被申请执行人将法律文书交付的财物或票证应当直接交付申请执行人签收。被申请执行人不愿当面交付的,也可以将应付的财物或票证先交给执行人员,由执行人员转交。对当事人以外的公民个人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应通知其交出。经教育仍不交出的,人民就依法强制执行并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03条的规定予以罚款,还可以向或者有关单位建议,给予其纪律处分。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应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单位转交。有关单位和个人持有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因其过失被毁损或灭失的,人民可责令持有人赔偿。拒不赔偿的,人民可按被申请执行财物的实际价值或者票据的实有价值裁定强制执行。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执行措施。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被申请执行人的义务是交付金钱,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交付金钱的同时,对他拖延履行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要在原有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从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交付日届满的次日起计算,直至其履行义务之日止。另一种情况是指被申请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因为拖延履行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故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金的数额可以由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另行决定。人民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0条发出的执行通知,除责令被申请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并应通知交纳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在这两种措施中,既有给申请执行人补偿损失的部分,也有对被申请执行人制裁的部分。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是指房产证、土地证、山林所有权证、专利和商标证书、车辆执照等不动产或特定动产的财产权凭证。在执行过程中,有些财产被执行后改变了权利人,只有办理了财产权证的转移手续才算彻底完成执行任务。人民的执行人员在办理这些证照转移手续时,需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说明具体要求,通知有关单位协助办理,有关单位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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