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上海法律咨询 > 静安区法律咨询 > 静安区刑事处罚辩护法律咨询 > 管制的期限是多久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管制的期限是多久

肖* 上海-静安区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4.11.23 08:05:49 477人阅读

管制的期限是多久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静安区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静安区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上海-静安区

管制作为刑罚的一种,有着明确的期限规定。其期限通常在3个月以上2年以下。要是存在数罪并罚的情况,那么管制的最高期限不能超过3年。从判决开始执行的那一天起,管制的刑期就开始计算了。要是在判决执行之前就已经被先行羁押了,那么羁押1天可以折抵刑期2天。
那些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必须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并且要服从监督管理。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他们是不可以随意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权利的。同时,他们还要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并且要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各种规定。如果他们想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进行迁居,那就必须要报经执行机关批准才行。这一系列的规定都是为了确保管制的执行效果,让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能够得到有效的改造和监督,以更好地回归社会。

2024-11-23 12:39:01 回复
咨询我
地区:上海-

管制作为刑罚的一种独特形式,期限有着明确规定,在3个月到2年之间。当数罪并罚时,其最高上限则不能超过3年。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刑期,若判决执行前有先行羁押情况,羁押1日可折抵刑期2日。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有诸多要求。他们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听从监督,这就好比学生要遵守学校纪律一样,是必须履行的义务。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能随意行使言论等自由权利,这就像在一定范围内限制了自由,以确保社会秩序。同时,要按照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就像每天向老师汇报学习情况一样,让执行机关了解其动态。还要遵守会客规定,离开居住区域需经批准,这都是为了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2024-11-23 11:48:29 回复
咨询我
地区:湖北-省直辖

管制,这是一种刑罚方式。它的期限,是3个月以上2年以下这样一个范围。要是有好几个罪一起被处罚的时候,那管制最多也不能超过3年。
管制的刑期,是从判决开始执行的那一天起开始计算的。不过,如果在判决执行之前就已经被羁押了,那羁押1天可以折抵刑期2天。
那些被判处了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的这段期间里,必须要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还要听从监督。并且,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是不能随意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这些自由的权利的。同时,要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还要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要是想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要迁居,那可一定要报经执行机关批准才行。
总之,管制这种刑罚方式有着明确的期限规定、刑期计算方式以及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需要遵守的各种要求,这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秩序和法律的尊严。

2024-11-23 10:49:10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管制,它可是一种刑罚方式。它的期限,是3个月以上2年以下。要是有好几个罪一起算的时候,那管制最多就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得从判决开始执行的那一天算起。要是在判决执行之前就已经被羁押起来了,那羁押一天就可以抵两天的刑期。
被判处管制的这些犯罪分子,在执行的这段期间,必须得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得听执行机关的监督。没有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可不能随便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这些自由的权利。还要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去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并且得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要是想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要搬家迁居,那可得报经执行机关批准才行。这就是管制这种刑罚方式的一些规定,大家可都得清楚,可不能犯迷糊。

2024-11-23 09:11:12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 2、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根据公安部 的有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分子执行管制时,应当注意贯彻群众路线,即充分 发挥有关单位或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群众,监督犯罪分子遵守有关规定。 3、管制刑期的计算。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判决开始执行的当日起计算,当日包括在刑期之内。同时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即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4、管制的解除。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这样规定有利于防止无限制地延长管制,损害被解除管制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及时宣传法制,教育群众,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3] 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2.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行贿受贿罪
179591人阅读

行贿受贿严重影响社会风气的犯罪行为之一,应该受到法律的相应惩罚,那么行贿受贿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行贿罪与受贿罪的关系是什么,贿赂多少钱可以定罪,以及商业贿赂罪立案标准规定是什么呢,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驱逐出境
307171人阅读

驱逐出境是我国刑法附加刑的一种,也是最为特殊的一种附加刑,那么驱逐出境是什么,驱逐出境适用范围有哪些,驱逐出境的方式有哪些,以及驱逐出境执行规定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受贿罪的量刑
36736人阅读

贪污受贿在我们工作和生活中很常见,下面律图受贿罪的量刑百科栏目为您详细介绍什么是受贿罪最新量刑标准,行贿受贿罪量刑标准及个人、单位受贿罪量刑标准都有哪些法律规定,快来了解一下吧。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1958人阅读

没收财产是附加刑的一种,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需要些什么前提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那么没收财产属于什么处罚,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有哪些,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证明怎么写,以及没收个人财产如何执行呢,来了解一下吧!

诈骗罪判刑
19471人阅读

几乎每个人都接收过诈骗短信或者诈骗电话,那么这些和刑法中诈骗罪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那你知道电信诈骗罪怎么判刑的吗?诈骗罪判刑标准是怎样的,以及合同诈骗罪判刑规定吗,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