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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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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分居期间可以见面吗

唐** 湖北-武汉 离婚咨询 2024.11.23 13:00:41 329人阅读

起诉离婚分居期间可以见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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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

在起诉离婚处于分居阶段的时候,夫妻二人是可以见面的。分居这个状态,并不是说就完全不能有见面或者交流的机会。
分居主要的目的,大多是为了能够有力地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了。要是频繁且紧密地见面,那很可能就会对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这个主张带来不好的影响。
从法律层面来看,见面本身确实是不违法的,但是却有可能会影响到法院对夫妻关系实际状况的判断。所以,建议在见面的时候,一定要特别注意,千万不要有那种太过亲密的举动,也不能有那种可能会被别人误解为夫妻感情还没有破裂的行为。总的来说,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在分居期间见面,但是我们必须得谨慎地去处理这件事情,要是不小心处理不好,那可就很容易给离婚诉讼带来一些不利的后果。就好比说,如果见面的频率过高或者行为举止不当,法院可能就会对夫妻感情是否真的破裂产生疑虑,这对离婚诉讼的进程和结果都可能会有一定的影响。

2024-11-23 16:5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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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

在起诉离婚处于分居阶段时,夫妻双方是被允许见面的。这就好比两座相邻的岛屿,虽然被海水隔开,但依然可以偶尔相互遥望。分居主要是为了向法庭证明夫妻感情已出现破裂的迹象,就如同两座岛屿之间的海水在不断侵蚀着它们之间的联系。
然而,如果见面过于频繁且密切,就好像在两座岛屿之间架起了一座过于坚固的桥梁,这可能会让法庭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主张产生怀疑。从法律层面来看,见面本身并没有违法之处,就如同在合法的范围内,人们可以在不同的地方自由活动一样。但我们得谨慎对待见面这件事,就像在穿越那片海水时要小心别被海浪打翻船只一样,避免有过于亲密的举动,以免给离婚诉讼带来不利的后果,让法庭对夫妻关系的判断产生偏差。

2024-11-23 15:21: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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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武汉

在起诉离婚进入分居阶段之时,夫妻二人是可以有见面机会的。要知道,分居这一状态,并非意味着就彻底禁止了双方的见面或者交流。
不过,这里有个需要特别留意的点,那就是分居的主要目的往往是为了能够有力地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要是频繁且密切地进行见面,那很有可能会对这一主张带来不利的影响。
从法律的层面来讲,单纯的见面行为本身其实并不违法。但是,它却有可能会对法院对于夫妻关系状况的判断产生作用。所以,建议在见面的时候,一定要避免出现那些过于亲密的举动,也不能有那种可能会被误解为夫妻感情还没有破裂的行为。总而言之,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在分居期间见面,但是我们必须要谨慎地去处理这件事情,千万要小心别因为见面而给离婚诉讼带来不好的后果。

2024-11-23 15:13: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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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在那起诉离婚然后分居的这段日子里,夫妻二人是可以见面的。分居,可不能理解成完全不许见面或者不能交流。
不过,咱们得清楚,分居主要是为了能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要是老频繁地、亲密地见面,那可就对证明感情破裂这个主张不太好了。
从法律的层面来讲,见面本身可没违法,但是,它有可能会影响到法院对夫妻关系状况的判断。所以,建议在见面的时候,可千万要注意,别做出那种太过于亲密的举动,也别让别人误会你们的感情还没破裂。总的来说,法律确实没禁止分居期间见面,但是咱们可得谨慎处理这事儿,可别因为见面不当而给离婚诉讼带来不好的后果。就像是在走一条很窄的路,稍微不注意就可能掉坑里,所以见面这件事可得拿捏好分寸。

2024-11-23 13:30:22 回复

朋友,若分居期间仅有见面并未住在一起,并不影响分居时间的连续计算。如有疑问,请来电进一步沟通。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在监视居住期间如果经执行机关批准的,可以会见家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在监视居住期间如果经执行机关批准的,可以会见家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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