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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
在工伤赔偿里,关于工资的计算标准,通常是以受伤职工在遭遇事故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之前的12个月里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来进行计算的。
要是职工本人的工资比统筹地区职工的平均工资高出300%,那就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去计算;要是职工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那就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来计算。
这里要特别注意,“本人工资”指的就是工伤职工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之前的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倘若用人单位故意少报职工工资,或者没有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工伤职工所享受到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了,那么这中间的差额部分就得由用人单位来补足。
2024-11-24 08:1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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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
这工伤赔偿中的工资计算标准。就好比有个员工小A,他在工作中受了伤,那这工资计算就得按照他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来。比如说小A前12个月每个月工资都不一样,那得把这12个月的工资加起来,再除以12,算出来的就是平均月缴费工资。
要是这小A的本人工资比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高太多,比如高了300%,那也不能按他自己那么高的工资算,得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来。就好像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是5000块,那小A最多就按15000块算工资。
反过来,如果小A的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那也不能按他自己那么低的工资算,得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来。就好比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是8000块,那小A最少得按4800块算工资。
这里得特别注意,“本人工资”指的就是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要是用人单位偷偷少报了职工工资,没给人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工伤职工最后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了,那差的那部分钱,就得用人单位自己补上。比如说本来按正确工资算能赔10万,结果因为用人单位少报工资只赔了8万,那那2万就得用人单位掏腰包补上。
2024-11-24 08:00: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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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晋城
在工伤赔偿的范畴里,工资的计算标准通常是以受伤职工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之前的12个月里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来进行计算的。
要是职工自己的工资比统筹地区职工的平均工资要高出300%,那就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来算;要是职工自己的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那就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来计算。
这里得特别注意一下,“本人工资”指的就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之前的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倘若用人单位故意少报职工工资,或者没有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工伤职工享受到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了,那差额部分就得由用人单位给补齐。
总之,在工伤赔偿中,工资计算标准以及相关事宜都得严格按照规定来执行,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2024-11-24 07:26: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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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在工伤赔偿里,那工资的计算标准通常是依据受伤职工在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之前的12个月里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来算的。
要是职工自己的工资比统筹地区职工的平均工资要高出300%,那就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去计算;要是职工自己的工资比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低60%,那就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来计算。
这里得特别注意一下,“本人工资”指的就是工伤职工在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之前的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要是用人单位故意少报职工的工资,没给职工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工伤职工享受到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了,那这中间的差额部分就得由用人单位给补上。比如说,某职工原本的月缴费工资是8000元,而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是3000元,按照规定,就应该按照3000×300%=9000元来计算工伤赔偿的工资;要是某职工月缴费工资是1500元,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0×60%=1800元),那就按照1800元来算。要是用人单位少报了工资,没按实际工资缴纳工伤保险费,那少的那部分就得由用人单位给补上,这样才能保证工伤职工能拿到应得的待遇。
2024-11-24 06:09:1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