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潍坊法律咨询 > 潍坊夫妻债务法律咨询 > 起诉离婚有负债诉讼费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有负债诉讼费要多少钱

王* 山东-潍坊 夫妻债务咨询 2024.11.24 04:45:29 434人阅读

起诉离婚有负债诉讼费要多少钱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潍坊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潍坊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山东-潍坊

起诉离婚案件的诉讼费不是固定不变的,它是依据夫妻共同财产的总额来进行计算的。要是没有财产纠纷,通常每件需要交纳50元到300元之间。要是涉及到财产分割,要是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那就不用另外再交诉讼费;可要是超过了20万元,超过的那部分就按照0.5%来交纳。
比如说,夫妻共同财产总额是50万元,其中20万元以内是不需要额外收费的。而超过20万元的那30万元,就按照0.5%来计算,也就是30万乘以0.5%等于1500元。再加上基础的费用,那诉讼费总共大概就是1800元左右。不过,具体的费用可能会因为地区的不同以及法院的规定有所差别。

2024-11-24 10:24:02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山东-

起诉离婚案件的诉讼费事儿。这诉讼费可不像超市里的商品标价那么固定,它,那可是得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总额来精打细算。要是没啥财产纠纷,那一般就只需要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这么个范围。可要是涉及到财产分割,那可就有点复杂。比如说,有一对夫妻,他们的共同财产总额是50万元。这时候,前面的20万元那是不用额外交钱的,就跟白捡似的。但超过20万元的那部分,也就是30万元,得按照0.5%来交纳费用,30万乘以0.5%,一算就知道是1500元。再加上前面的基础费用,这诉讼费总计大概就是1800元。不过,咱得知道,这具体的费用,可说不定,因为不同的地区,还有不同的法院规定,那都可能有点小差别。就好比南方的一个城市和北方的一个城市,说不定收费标准就不太一样。再比如同一个地区的不同法院,可能也会有那么一丢丢的差异。所以,要是准备起诉离婚,可得把这诉讼费的事儿打听清楚,可别到时候糊里糊涂的就交钱。

2024-11-24 08:24:25 回复
咨询我
地区:香港-九龙

起诉离婚案件的诉讼费可不是固定不变的,它是依据夫妻共同财产的总额来进行计算的。
要是没有财产纠纷,通常每件只需要交纳50元到300元这么个范围。要是涉及到财产分割的情况,当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时候,就不用另外再交钱;可要是超过了20万元,那超过的部分就得按照0.5%来交纳诉讼费。
比如说,夫妻共同财产总额是50万元,其中20万元以内是不用额外收费的,而超过的30万元,按照0.5%来计算,就是300000×0.5%=1500元,再加上基础费用,诉讼费总共大概就是1800元左右。不过要注意,具体的费用可能会因为不同的地区以及各个法院的规定而有所差别。
总之,在起诉离婚时,关于诉讼费的事情可不能马虎大意,要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和当地的规定来准确计算和准备好相应的费用。

2024-11-24 06:50:14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起诉离婚案件的诉讼费可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依据夫妻共同财产的总额来进行计算的。要是没有财产方面的纠纷,通常每件得交50元到300元不等。要是牵扯到财产分割,那情况就有点不一样。如果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就不用另外再交钱;可要是超过了20万元,超过的那部分就得按照0.5%来交诉讼费。
比如说,夫妻共同财产总额是50万元,其中20万元以内的部分不需要额外缴费,而超过20万元的那30万元,就得按照0.5%的比例来交,算下来就是1500元。再加上一开始的基础费用,这起诉离婚的诉讼费总共大概就是1800元左右。不过,要注意,具体的费用可能会因为地区的不同以及各个法院的规定而有所差别,所以在起诉离婚之前,最好还是先去了解一下当地法院的相关规定,这样心里也能有个底。

2024-11-24 04:53:33 回复

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是否予以支持  根据1999年12月1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090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12月29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者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人民不予支持。

您好,针对您的债务人对代位权诉讼确认数额应负连带问题解答如下, 李某于2005年10月5日借款35000元给胡某,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期限届满后,胡某未按约定还款。经了解,因胡某生意资金周转紧张,暂时无钱还款,但王某尚欠胡某到期货款2.7万元。2007年4月李某向提起代位权之诉,要求王某向其履行偿付义务,同时李某担心王某不一定有清偿能力,要求胡某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有以下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平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因此,李某无权要求胡某承担连带责任,应驳回李某要求胡某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
第二种意见:代位权制度的设立目的在于拓展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责任财产范围,充实债权人一般担保的实力,使得在债务人既不清偿到期债务而又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债权人代位行使权利,使所受到的损害得以补救。但次债务人并不一定就具有履行能力,所以,为了充分地、最大化地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在债权人进行代位权诉讼确认次债务人就债务数额向债权人负有清偿责任的同时,应确定债务人对该债款数额负有连带清偿责任。所以应支持李某要求胡某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
《合同法》
第七十三条
第一款规定了行使代位权的前提是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但这并不等同于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具备必然的财产清偿能力和现实实现条件。到期债权和该债权的实现能力完全是两回事。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的债务清偿能力具备与否,不影响债权人代位向次债务人行使清偿债务的能力,只要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即可。代位权制度的设立目的即在于拓展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责任财产范围,充实债权人一般担保的实力,使得在债务人既不清偿到期债务而又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债权人代位行使权利,使所受到的损害得以补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平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这一规定表明,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作的代位权诉讼一经确认成立,就所确认的债权数额,次债务人向债权人负有直接清偿的义务和责任,原来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而在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形成一种新的且为生效判决所确认的债权债务关系。这显然是一种债的转移,即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所负的债款数额转嫁为次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的债款数额。在债权人进行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在取得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清偿权利同时,却丧失了原本即有的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主张和清偿权利。这样,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最终后果,不仅没有使债权人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范围拓展到次债务人责任财产范围,反而使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又处于一种新的风险境地,甚至增添、扩大的债权人的债权风险。这无疑是与代位权制度设立的目的相违背的。由于债权人进行代位权诉讼,并不是一经判决确认即可得到债权必然实现的效果,即次债务人并不一定具备用于清偿债务的责任财产和能力。所以,为了充分地、最大化地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在债权人进行代位权诉讼确认次债务人就债务数额向债权人负有清偿责任的同时,应确定债务人对该债款数额负有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在取得次债务人向其清偿债务的权利同时,债务人对其原本所负有的清偿责任并不丧失,这才符合代位权诉讼制度的立法本意。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这包括债权人提起代位权的主张数额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款额,同时也不能超过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款额。这样,在共同的债务数额范围内,债务人、次债务人均负有对债权人承担全部清偿债务的责任。代位权制度的设立,也就设定了与债务人负有连带关系的次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债务责任,这实质上是一种连带责任,以此保证担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所以,在代位诉讼中,债务人对代位要诉讼确认数额应负连带清偿责任。债务人不能以就代位权诉讼所作的由次债务人代位清偿为由,推卸其原本既有的债务清偿责任。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夫妻财产协议
5998人阅读

夫妻财产的相关信息是大家都非常关心的,有些夫妻会签署夫妻财产协议,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这种方法也在逐渐普及中,那么夫妻财产协议范本有哪些,以及夫妻财产协议公证相关规定有哪些,来来了解一下吧!

借条格式范本
13295人阅读

借条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用到,如何写一张合法有效的借条呢,这和我们的利益直接相关,律图借条格式范本百科栏目,为你详细介绍,来了解一下吧!

借款
19041人阅读

律图借款百科栏目,为你介绍借款相关法律知识,在生活中有时我们会有需要借款的时候,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借款合同范本、借款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来了解一下吧!

如何讨债
37787人阅读

现实生活中,跟他人讨债是一件非常恼火的事情,因为很多人不知道该如何讨债,常常导致做出一些违法行为,反而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针对这个问题,律图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了如何讨债的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夫妻债务
153012人阅读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为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和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那么什么是夫妻债务?夫妻债务的划分是怎样的?夫妻债务纠纷以及处理又是怎样?律图小编带你简单了解下。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