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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二审不服判决该怎么办

陈* 新疆-昌吉 工伤纠纷咨询 2024.11.24 13:08:35 440人阅读

工伤二审不服判决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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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您对工伤二审的判决感到不满意,那么申请再审是一个可以考虑的途径。再审的作用在于纠正那些已经产生法律效力但存在错误的判决和裁定,它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
不过,这里有个需要留意的点,那就是申请再审有着严格的条件以及期限方面的限制。比如说,您得拥有新的证据,且这些证据得足以把原判决、裁定给推翻掉;又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所依据的主要证据是伪造出来的;再或者原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上确实存在错误等法定的情形。并且,再审申请必须要在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的六个月内提出来。与此同时,即便您提出了再审申请,原判决、裁定也不会停止执行。所以,建议您提前把充分的材料和证据准备好,同时还可以去咨询专业的律师,这样就能获得更详细、更准确的指导。

2024-11-24 18:21: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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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申请再审,那可真是个有讲究的事儿。就好比你盖房子,得有坚实的基础才行。那新的证据就像是盖房子的新砖块,得足够有力,能把原有的判决、裁定给推翻。比如说,之前认定工伤的证据可能被发现是假的,那这就相当于房子的根基出了问题,必须得重新来过。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这就好比你明明没加班,却被算成加班了,那这肯定得再审纠正过来。还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就像是按照错误的法律条文来判案,那肯定得重新审理,让法律得以正确适用。
而且,这申请再审的期限就像一个时间的栅栏,得在二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过了这个时间,可就进不去再审的大门。同时,再审申请可不影响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就好像房子还在那儿,不能因为要再审就把它给拆了。
所以,要是对工伤二审判决不服,可得好好准备充分的材料和证据,就像准备好建房的所有材料一样,然后再去咨询专业律师,让他们给你更详细准确的指导,这样才能有更大的机会让再审成功,把事情给纠正过来。

2024-11-24 17:02: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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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对工伤二审判决感到不满意时,不妨考虑申请再审这一途径。再审,其实就是为了能够纠正那些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和裁定。它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展开的审理。
不过,这里得留意一下,申请再审可是有严格的条件以及期限限制的。比如说,您得拥有新的证据,这个证据得足够强大,能够把原判决、裁定给推翻掉;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所依据的主要证据是假的,是被伪造出来的;再或者原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方面确实存在错误等法定的情形。并且,再审申请必须要在二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的六个月内提出来。同时,就算您申请了再审,原判决、裁定也不会停止执行的。所以,建议您提前把充分的材料和证据都准备好,并且最好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这样就能获得更详细、更准确的指导,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2024-11-24 16:09: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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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对工伤的二审判决心里不太服气,那您不妨考虑一下申请再审这事儿。再审,主要就是为了把那些已经生效、但实际上却存在错误的判决和裁定给纠正过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对案件展开审理。
不过,这里有个得留意的地方,那就是申请再审可不是随便就能搞的,它有很严格的条件和期限限制。得有新的证据出现,而且这证据得足够强大,能把原来的判决、裁定给推翻了才行;要不就是原来的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假的,是被人伪造出来的;再不然就是原来的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这方面确实出了大问题之类的法定情形。而且,再审申请得在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的六个月之内提出来。同时,申请再审这个动作可不会让原判决、裁定停止执行,该咋执行还咋执行。所以,您最好提前把相关的材料和证据都准备得足足的,最好再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他们给您更详细、更准确的指导,这样您心里也能更有底儿,知道该咋去处理这事儿。

2024-11-24 14:26:54 回复

二审可以不开庭审理案件,就作出二审判决。这是合法的。只要二审案件承办法官认为案情争议不大,双方当事人没有提交新的证据,一般情况下,是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 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二审可以不开庭审理案件,就作出二审判决。这是合法的。只要二审案件承办法官认为案情争议不大,双方当事人没有提交新的证据,一般情况下,是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 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审原告对一审判决不服,在法定权限内,可以上诉。上诉状格式:    一、首部   标题,写明文书名称“民事上诉状”或“上诉状”。    二、正文   1、当事人   按上诉人、被上诉人、第三人的顺序列写他们的基本情况。填写时应当注意:    (1)首先列写上诉人,然后列写被上诉人。并根据案情需要,列写他与上诉人之间的关系。被上诉人不止一个的,依次列写他们的基本情况。列完被上诉人之后,如有第三人的,即列写第三人。    (2)民事上诉案件,在当事人称谓上,应标明他们在原审的诉讼地位。如“上诉人(原审被告)”或“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3)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经常居住地;当事人是法人的,写明法人名称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当事人是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或起字号的个人合伙的,写明其名称或字号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写明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当事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写明业主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起有字号的,在其姓名之后用括号注明“系(字号)业主”。    (4)有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的,应列项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并在姓名后括注其与当事人的关系。   依次写明案由、原审人民名称、原判决或裁定时间、文书的字号以及裁判文书名称,作上诉的表示等内容。这一段,只要把上述几个内容表述清楚,文字通顺就可以了,不一定千篇一律,一字不讹。但是,必须具有法律文书的语言特点。这一段可表述为:“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年月日所作的(年度)字第号一审民事判决(或裁定),特向你院提起上诉。现将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分述如下:”或者是:“上诉人因 一案,对人民所作的(年度)字第号的一审民事判决,表示不服,现提起上诉。上诉请求理由如下:”   3.上诉请求   依次写明三项内容:   (1)十分简要地综合叙述一下案情全貌,使看诉状的人知道本案是怎么一回事;接着全文写明原审裁判结果(即结论)的内容。   (2)对原审裁判主文是全部不服,还是对哪一部分不服?   (3)说明具体的请求目的,是要求撤销原审裁判,全部改变原审的处理决定,还是要求对原审裁判作部分变更。 请求目的,更要写得明确、具体、详尽。想达到什么目的,就一针见血地提出来,不能含糊其辞地说:“请求上级俯予照顾,适当变更原判”、“请求上级依法作出公正判决”或者是“请求上级给我做主”等类的空话。同时,要把请求目的全部写出来,有几条就写几条,不要疏漏。当然,如果属于考虑不周,在上诉审审理过程中再提出补充或变更诉讼请求,也是允许的。   4.上诉理由   民事上诉状,在论证理由上,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说话,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民事状则完全是论述对方当事人的无理之处。这就是上诉状和状在写法上的根本区别之点,我们必须切实加以掌握。如果上诉时,再将原审的状或答辩状拿来,改头换面,照抄照摘,这不仅仅是不符合上诉状制作方法,更重要的是立论指向不明,文不对题,使上诉请求变成没有基础的东西,往往不能被上级人民所采纳针对原审裁判,论证不服的理由,不外乎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对原审认定事实错误的论证。着重提出原审裁判所认定的事实是全部错误,还是部分错误;说明客观事实真相究竟如何。上诉状中提出的与原审认定的事实相对抗的客观事实真相,必须举出确凿充分的证据来加以证实。人民处理案件,首先是“以事实为根据”的,只要能够把原审认定的事实全部或部分推翻了,不言而喻,必然会导致其处理决定的全部或部分改变。   (2)对原审确定性质不当的论证。这要具体指出其定性不当之处。民事案件同样存在着定性问题,也就是确定案由问题。例如同母异父兄弟,哥哥要求弟弟归还他父亲祖遗的房屋,而弟弟却说对该项房屋享有继承权,要求分割继承,这就牵涉定性问题。如果定性不准,则处理上必然不当。   (3)对原判适用实体法不当的论证。这就是指原判引用有关的实体法条文,或者是与案情事实不相适应;或者是在引用有关法律条文上存在着片面性。只引用了一部分有关条款,忽视了另一部分的有关条款;或者是曲解了法律条款等等,以致造成处理不当的。要举出有关法律条款,加以具体地分析论证。    三、尾部   1.写明致送机关的名称,可分三行写为:“此致人民转报中级(或高级)人民”;也可直接写为:“此致中级(或高级)人民。”   2.正文右下方由上诉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制作本文的日期(年月日)。   3.附项写明: 本上诉状副本 份; 物证 (名称) 件; 书证 (名称) 件; 证人证言 (姓名) 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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