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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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是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的话算作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共同财产的分割,因此不存在夫妻离婚彩礼怎么判的问题。但是如果结婚时间很短且没有同居过,或者因为给彩礼导致男方家庭经济困难的,可以主张撤销对女方彩礼的赠与。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已婚已孕一般不予退还,但是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退回彩礼:
(1)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您好,如果双方登记结婚,并且已经长期共同居住生活过一段时间,彩礼一般是不用退还的。但如果双方结婚前已经分手或者仅办理婚宴,未登记结婚,或者婚后没有长时间的共同居住生活,甚至没有性行为等情况,都可能导致彩礼需要全部退还或者部分退还。若有需要,可直接咨询;若有帮助,期待您的五星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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