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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工伤责任谁承担

杨* 西藏-日喀则 工伤纠纷咨询 2024.11.25 13:31:24 481人阅读

工地工伤责任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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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西藏-日喀则

工地工伤责任的承担主体得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通常情况下,如果工人与施工单位有劳动关系,并且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而遭遇事故伤害,一般来说施工单位就得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要是存在违法转包或者分包的情形,使得那些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了劳动者,然后这些劳动者发生了工伤,那么转包或者分包单位就应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另外,要是因为第三人的原因而导致了工伤,工伤职工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也有权利向第三人请求民事赔偿。不过,医疗费用在原则上是不能重复主张的。
总之,我们在确定责任承担主体的时候,需要综合考虑用工关系、事故原因等多个方面的因素,这样才能准确地确定到底由谁来承担工伤责任。

2024-11-25 15:2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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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西藏-

工地工伤责任的事儿。就拿那施工单位来说,要是员工跟施工单位有劳动关系,并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的缘故受到了事故伤害,那施工单位就像是个“大管家”,得承担起工伤保险的责任。比如说,一个建筑工人在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的时候,不小心被掉落的东西砸到了脚,那这时候施工单位就得负责他的工伤相关事宜。
要是出现了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况,那就有点复杂。有些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偷偷把活儿给揽下来,招用了劳动者。结果这些劳动者一受伤,那可就麻烦。不过别慌,这时候转包、分包单位就得站出来,承担起工伤保险的责任。就好比一个小包工头把活儿分给了一些没有资质的人去干,结果其中一个工人受伤了,那这个小包工头和分包单位就得一起承担责任。
再说说因为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的情况。就像有个工人在工地干活儿的时候,突然被一个外来的车辆给撞了,那这个工人可就倒霉。不过,他虽然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就像是得到了一份“保障金”,同时,他也有权利去向那个第三人请求民事赔偿,就像是让那个撞他的人赔他的损失。但是要注意,医疗费用可不能重复去主张,不能因为有了工伤保险就把医疗费用要两遍。
总之,这工地工伤责任的承担主体可不能随便定,得综合考虑用工关系、事故原因等等好多方面的因素,就像是解一道复杂的数学题,得把各个因素都考虑周全。

2024-11-25 14:35: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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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西藏-

在工地工伤责任的承担方面,不能一概而论,而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细致分析。
通常情况下,如果工人与施工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并且是在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场所内,由于工作原因而遭受了事故伤害,那么一般来说施工单位就应当承担起工伤保险的责任。这就像是工人在为施工单位工作的过程中,因工作而受伤,施工单位就有义务为其承担相关的责任。
然而,如果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形,使得那些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了劳动者,并且这些劳动者发生了工伤,那么此时转包、分包单位就需要承担起工伤保险的责任。这就好比原本应该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来负责工人的用工事宜,但由于违法转包等行为,导致了责任的转移。
另外,要是因为第三人的原因而造成了工伤,工伤职工虽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也有权利向第三人请求民事赔偿。不过,在医疗费用方面,原则上是不能重复主张的,不能因为同时获得了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就双倍获取医疗费用。
总之,我们必须综合考虑用工关系、事故原因等多个方面的因素,才能够准确地确定责任的承担主体,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2024-11-25 14:13: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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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在工地中,工伤责任的承担主体那可得具体情况具体去看。通常情况下,如果工人跟施工单位有劳动关系,并且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里,因为工作的缘故受到了事故伤害,一般就该是施工单位来承担工伤保险的责任。
要是出现了违法转包或者分包的这种情况,那就会导致那些没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去招用劳动者,要是这些劳动者遭遇了工伤,那转包或者分包单位就得承担起工伤保险的责任。
另外,要是因为第三人的原因而导致了工伤,工伤的职工是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也有权利向第三人去请求民事赔偿。不过,医疗费用这个方面,原则上是不能重复去主张的。
总而言之,确定责任承担主体这件事,得综合考虑用工关系、事故的原因等等好多方面的因素,不能简简单单就下结论,得仔细地分析和判断才行。

2024-11-25 14:02:01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经收治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由所在单位负责派人护理,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由所在单位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陪护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或者社保局进行支付。丧葬费是指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工作中死亡,其家属为了处理死者后事而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一般包括运尸费、火花费、购买普通骨灰盒、一期骨灰存放费以及雇请抬丧人员所支付的劳务费和必要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丧葬费按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注意几点: 1、丧葬费按定额化计算赔偿,不考虑受害人生前的收入、身份等。 2、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计算标准。 3、计算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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