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九江法律咨询 > 九江公共安全法律咨询 > 客人在景区受伤赔偿范围怎么确定

客人在景区受伤赔偿范围怎么确定

罗** 江西-九江 公共安全咨询 2024.11.26 03:14:12 328人阅读

客人在景区受伤赔偿范围怎么确定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九江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九江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江西-

当客人在景区受伤时,赔偿范围主要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具体的案情来确定的。
首先,我们得搞清楚受伤的原因。要是因为景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才导致客人受伤,那么赔偿范围通常包含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其中,医疗费就是按照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来计算的;护理费则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以及护理的期限来确定;误工费是以伤者的收入和误工的时间来进行核算的。
要是客人受伤后造成了残疾,那就还会包括残疾赔偿金和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残疾赔偿金是根据伤残的等级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来计算的。
另外,要是有必要的话,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也有可能在赔偿的范围之内。不过,具体的赔偿数额和项目,都需要综合各种证据以及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判定。

2024-11-26 08:06:01 回复
咨询我
地区:江西-九江

客人在景区受伤这事。那可真是得好好掰扯掰扯。就拿那医疗费来说,要是客人不小心摔了一跤,去医院看伤,那花的钱可都得算在景区的赔偿范围内。比如说去拍个片子花了三百,打个石膏花了五百,这些都得景区掏腰包。
再说说护理费,要是受伤得让人专门照顾,那照顾人的工资、照顾的天数,都得算进去。就好比请了个保姆每天来照顾客人,一天工资两百,照顾了十天,那这两千块钱就是护理费。
误工费也不能少,要是客人因为受伤没法上班,那他少赚的钱也得让景区给补上。比如说客人每个月工资五千,受伤休息了一个月,那五千块就是误工费。
要是伤得严重导致残疾了,那残疾赔偿金可就多。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赔偿标准也不一样。比如一级伤残和十级伤残,那差距可大了去了。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赔偿标准也不一样,这可得看具体情况。
还有那营养费,要是医生说需要加强营养,那买营养品的钱也得景区出。交通费也得算,要是客人去医院看病或者复查,坐公交、打车的钱都得给报销。精神损害抚慰金也不是随便给的,得看受伤的程度和对客人精神造成的影响。
总之,这赔偿范围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得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法规来算得明明白白的。

2024-11-26 06:27:18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台湾-宜兰县

当客人在景区遭遇受伤情况时,其赔偿范围主要是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具体的案情来加以确定的。
首先,最为关键的是要清晰地明确受伤的原因。倘若这是由于景区未能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而引发的,那么赔偿的范围通常会涵盖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这些方面。其中,医疗费会按照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精准计算;护理费则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情况以及护理所持续的期限来予以确定;误工费是以伤者自身的收入水平以及误工的时间来进行核算的。
要是导致了残疾的后果,那么赔偿范围还会包括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这里的残疾赔偿金是根据伤残的等级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来进行计算的。
除此之外,倘若存在必要的营养费、交通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这些也都有可能被涵盖在赔偿的范围之内。然而,具体的赔偿数额以及项目,必须要综合考虑各种相关的证据以及法律规定,通过严谨的判定来最终确定。

2024-11-26 05:29:17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当客人在景区遭遇受伤的情况时,那赔偿的范围主要得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具体的案情去确定。
咱得先把受伤的原因搞清楚。要是因为景区没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才导致客人受伤的,那赔偿的范围通常就包含了医疗费,这个医疗费,是按照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来计算的;还有护理费,得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以及护理的期限来确定;误工费,是以伤者的收入还有误工的时间来核算的。
要是造成了残疾,那赔偿范围里就还有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辅助器具费等等。这个残疾赔偿金,是根据伤残的等级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来计算的。
另外,要是有必要的话,像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之类的也有可能会在赔偿范围内。不过,具体到底能赔偿多少数额以及包含哪些项目,那得综合各种证据以及法律规定一起去判定,可不能随便就下定论。

2024-11-26 03:43:17 回复

受理部门
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行政许可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办理内容】
(一)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将经营范围缩减至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
(二)经营边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经营范围取消经营边境旅游业务。
(一)旅行社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书
(二)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
(一)变更经营范围的旅行社向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三)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将批准或不予批准的结果告知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知申请人。
(一)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旅游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办理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相应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办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依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5、填写受理通知书,并移交旅行社管理科。
(三)时限:即时
1、岗位责任人:旅行社科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办理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退回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交办旅行社管理科负责人签出初审意见,由初审人员交办分管负责人复审。
3、时限:5个工作日
1、岗位责任人:分管领导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办理条件和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复审
(2)按照标准审核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查验初审人员审核意见,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报省旅游局决定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初审人员。
3、时限:5个工作日
三、办结转报
1、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旅游窗口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公示审定结果,如无异议,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2)对准予办理的,送达办理《旅行社变更备案批复意见》并转报湖南省旅游局
(3)对不予办理的,制作并送达不予办理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按要求将文字材料归档。
3、时限:1个工作日。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确定公司的经营范围时要避开哪些误区 1、不关注经营范围的前后顺序 有些企业同时经营多个行业的业务,此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所在企业为所属行业,而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小心吃亏。 2、分支机构随便写 企业设立分公司,由于分公司不能承担民事责任,其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因此,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在总公司经营范围以内。 但是,如果企业设立子公司,其经营范围不需要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由于母子公司经常相互提供服务,总公司应增加商业服务业等经营范围,子公司增加为总公司提供服务的经营范围。 3、没有考虑核定征收 打算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4、经营范围越多越好 由于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不能自行开具发票,需到税局。财务人员为了节省麻烦,把能想到的经营范围都写进去了。 但有些经营业务是不能享受税收优惠的。 5、经营范围随便抄 即使是相同行业的企业,其经营的侧重点也有很大的不同。以增值税为例,混合销售中按照主业确定税率,同样的混合销售业务,不同主业的企业税率不同。 在确定主营业务时,经营范围也是可以参考的一项,经营范围应突出公司的主营业务,避免多缴税。经营范围虽然小,但有很多误区,财务人员记得绕道走呀。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公共安全罪
20784人阅读

现在聚集的地方很多,人也很多,公共场合难免会发生点儿意外事故,那么公共安全存在隐患的原因是什么,什么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公共安全会构成什么罪刑呢,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共安全量刑标准
21826人阅读

大家经常在生活当中或多或少都会遇到一些不必要的公共安全危害,那么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意思?快来了解一下吧!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5785人阅读

我们身处在这个信息时代,传播信息的载体也愈加多样,今天小编来为你介绍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法律上对于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都有哪些呢,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噪声标准
121422人阅读

生活中噪声常会给我们带来困扰,你有过凌晨被鞭炮声吓醒的经历吗,又或者晚上十一点对面工地的机器还在轰轰运转,今天我们来介绍下各类噪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