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泰安法律咨询 > 泰安诉讼管辖法律咨询 > 诉前财产保全后移送其他法院可以吗

诉前财产保全后移送其他法院可以吗

贾** 山东-泰安 诉讼管辖咨询 2024.11.26 06:28:27 401人阅读

诉前财产保全后移送其他法院可以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泰安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泰安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诉前财产保全之后将案件移送至其他法院是可行的。
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当利害关系人遇到情况特别紧急的情况时,如果不马上申请财产保全,那他们的合法权益就会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所以,在起诉之前,他们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要是案件在进行了保全之后,因为管辖权等一些原因而需要移送至其他法院的话,一般会把保全措施也一起移送过去。不过,移送的时候必须得遵循法定的程序,这样才能保证被保全的财产是安全的,并且保全措施也能连续进行下去。
这里要特别注意,在移送的过程中,原来作出保全裁定的法院得赶紧把保全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等相关的材料都移送交到受移送的法院,然后受移送的法院就得按照法律规定去处理这些事情。

2024-11-26 09:54:01 回复
咨询我

这诉前财产保全后移送其他法院的事儿。
你想想,就好比有个员工,他发现公司可能要卷款跑路,这情况那叫一个紧急,要是不赶紧申请财产保全,他辛辛苦苦赚的钱可就要打水漂。所以,他赶紧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这就像是在公司财产这个大仓库门口,赶紧派了个保安(诉前财产保全)守着,防止里面的东西被偷偷转移走。
要是后来,因为案件的管辖权之类的原因,需要把这个案子移送其他法院去审理。那可不能把这守在门口的保安给忘了,得连同保全措施一起移送过去。就好像把这个保安从一个门口调到另一个门口,得保证他能继续好好守着仓库。
而且,移送的时候有法定程序得遵循。原作出保全裁定的法院就像是这个保安的“发证机关”,得及时把保全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材料都好好地移送给受移送法院,就跟交接工作一样,不能出半点差错。受移送法院,也得依法好好处理这些事儿,不能把这保卫仓库的任务给搞砸了。要是少了哪个环节,那可就麻烦,搞不好员工的合法权益就又要受到损害。所以,这诉前财产保全后移送其他法院,那可是得小心翼翼、按部就班地进行,可不能掉以轻心。

2024-11-26 09:03:37 回复
咨询我

在司法实践中,诉前财产保全后移送其他法院这一做法是被允许的。
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当利害关系人遇到那种情况特别紧急的情况,如果不马上申请财产保全,那他们的合法权益就会遭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所以,在起诉之前,他们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要是案件在进行了保全之后,因为管辖权之类的原因而需要移送其他法院的话,一般来讲,是会把保全措施也一起给移送过去的。不过,这种移送必须得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被保全财产的安全以及保全措施的连续性。
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在移送的过程当中,原来作出保全裁定的法院一定要及时地把保全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其他相关的材料都移送交到受移送的法院,而受移送的法院也得依法对这些事情进行妥善的处理。

2024-11-26 08:19:43 回复
咨询我

诉前财产保全之后把案子移送去其他法院,这是完全可行的。
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当利害关系人遇到那种情况特别紧急的时候,如果不赶紧申请财产保全,那他们的合法权益可就要遭受难以挽回的损害。所以,在起诉之前,他们就可以向人民法院去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
要是案件在已经做了保全之后,因为管辖权之类的原因需要移送去其他法院,一般情况下,会把保全措施也一起给移送过去的。不过,移送可是得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这样才能保证被保全的财产是安全的,保全措施也能一直连续下去。
这里得特别注意一下,在移送的过程当中,原来作出保全裁定的那个法院,一定要及时地把保全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其他相关的材料,都完整地移送交到受移送的法院手里,然后受移送的法院就得按照法律规定去好好处理这些事儿。

2024-11-26 07:57:14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移送管辖后财产保全如何处理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自行解除和其上级决定解除外,在财产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都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审判实践中,通常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对移送管辖案件中原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进行处理:一种是移送在移送案件时解除财产保全,受移送受理案件后重新裁定财产保全;另一种是受移送受理案件后,依据移送的法律文书、移送函及被移送的相应法律文书办理解除保全手续。这两种方式在实践中存在不少弊端:前者会造成被申请人转移保全财产,被申请人利用移送和受移送办理移送手续的时间差,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等方式,转移被保全财产,直接损害了申请保全人的利益。后者可能导致解除保全措施无法落实,解除财产保全需要相关部门的协助,如果裁定保全与裁定解除保全不一致,相关部门拒绝办理解除手续,会损害到被申请保全人的利益。 移送管辖后财产保全的难点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自行解除和其上级决定解除外,在财产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都不得解除保全措施。根据该规定财产保全措施的解除只能由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或者该的上级解除,一般而言解除财产保全时也应当以裁定方式进行。这意味着民商事诉讼财产保全程序中采取“裁定保全与解除保全一致”的原则,特殊情况下可以由上级解除下级的财产保全措施,这有利于防止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被其他机关和解除,使保全措施流于形式。民商事审判中,由于移送管辖涉及案件在不同之间流转,如果移送已经根据当事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将财产保全裁定书等材料随卷移送至有管辖权的,“裁定保全与解除保全一致”的规定会让受移送在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时陷入两难境地,银行、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等机构会以裁定保全与裁定解除保全不一致为由拒绝协助办理解除保全手续,而移送一般也因案件已经移送,拒绝裁定解除财产保全。如果移送与受移送分属不同行政区域而无共同上级时,受移送无法报请上级决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移送管辖后财产保全如何处理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自行解除和其上级决定解除外,在财产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都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审判实践中,通常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对移送管辖案件中原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进行处理:一种是移送在移送案件时解除财产保全,受移送受理案件后重新裁定财产保全;另一种是受移送受理案件后,依据移送的法律文书、移送函及被移送的相应法律文书办理解除保全手续。这两种方式在实践中存在不少弊端:前者会造成被申请人转移保全财产,被申请人利用移送和受移送办理移送手续的时间差,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等方式,转移被保全财产,直接损害了申请保全人的利益。后者可能导致解除保全措施无法落实,解除财产保全需要相关部门的协助,如果裁定保全与裁定解除保全不一致,相关部门拒绝办理解除手续,会损害到被申请保全人的利益。 移送管辖后财产保全的难点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自行解除和其上级决定解除外,在财产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都不得解除保全措施。根据该规定财产保全措施的解除只能由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或者该的上级解除,一般而言解除财产保全时也应当以裁定方式进行。这意味着民商事诉讼财产保全程序中采取“裁定保全与解除保全一致”的原则,特殊情况下可以由上级解除下级的财产保全措施,这有利于防止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被其他机关和解除,使保全措施流于形式。民商事审判中,由于移送管辖涉及案件在不同之间流转,如果移送已经根据当事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将财产保全裁定书等材料随卷移送至有管辖权的,“裁定保全与解除保全一致”的规定会让受移送在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时陷入两难境地,银行、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等机构会以裁定保全与裁定解除保全不一致为由拒绝协助办理解除保全手续,而移送一般也因案件已经移送,拒绝裁定解除财产保全。如果移送与受移送分属不同行政区域而无共同上级时,受移送无法报请上级决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移送管辖后财产保全如何处理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自行解除和其上级决定解除外,在财产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都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审判实践中,通常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对移送管辖案件中原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进行处理:一种是移送在移送案件时解除财产保全,受移送受理案件后重新裁定财产保全;另一种是受移送受理案件后,依据移送的法律文书、移送函及被移送的相应法律文书办理解除保全手续。这两种方式在实践中存在不少弊端:前者会造成被申请人转移保全财产,被申请人利用移送和受移送办理移送手续的时间差,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等方式,转移被保全财产,直接损害了申请保全人的利益。后者可能导致解除保全措施无法落实,解除财产保全需要相关部门的协助,如果裁定保全与裁定解除保全不一致,相关部门拒绝办理解除手续,会损害到被申请保全人的利益。 移送管辖后财产保全的难点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自行解除和其上级决定解除外,在财产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都不得解除保全措施。根据该规定财产保全措施的解除只能由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或者该的上级解除,一般而言解除财产保全时也应当以裁定方式进行。这意味着民商事诉讼财产保全程序中采取“裁定保全与解除保全一致”的原则,特殊情况下可以由上级解除下级的财产保全措施,这有利于防止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被其他机关和解除,使保全措施流于形式。民商事审判中,由于移送管辖涉及案件在不同之间流转,如果移送已经根据当事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将财产保全裁定书等材料随卷移送至有管辖权的,“裁定保全与解除保全一致”的规定会让受移送在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时陷入两难境地,银行、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等机构会以裁定保全与裁定解除保全不一致为由拒绝协助办理解除保全手续,而移送一般也因案件已经移送,拒绝裁定解除财产保全。如果移送与受移送分属不同行政区域而无共同上级时,受移送无法报请上级决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民法典
1920846人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详实的规定,并规定侵权责任,明确权利受到削弱、减损、侵害时的请求权和救济权等。

物权法规定
294769人阅读

物权法在诉讼案件的使用较为普遍,下面为你介绍物权法相关的一些规定内容,比如最新物权法全文内容是什么,物权法关于房产所有权的规定有哪些,以及简述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管辖权
37220人阅读

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会涉及到刑事管辖权的内容,那么究竟什么是刑事管辖权呢,刑事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有哪些,法院管辖权最新规定有些什么,公安机关刑事管辖权包括,以及刑事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内容有哪些?

临时工行政执法
35131人阅读

近年来有关临时工带执法的新闻屡见不鲜,那么机关单位“临时工”真的有执法权吗,更多关于临时工的相关知识,尽在律图,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法律援助
22341人阅读

当事人打官司的时候,一旦要聘请律师,那么涉及到的律师费是非常高的,因此很多人在没有钱聘请律师的情况下,就会考虑去申请法律援助,说到法律援助,大家知道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吗?下面就来为大家解答,给大家了解。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