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大兴安岭法律咨询 > 大兴安岭劳动仲裁法律咨询 > 员工仲裁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

员工仲裁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

何** 黑龙江-大兴安岭 劳动仲裁咨询 2024.11.26 07:48:05 426人阅读

员工仲裁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大兴安岭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大兴安岭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公司方要想妥善处理仲裁事宜,首先就得积极行动起来。得仔细去核实员工所主张的未签劳动合同这一事实,并且明确其时间跨度到底有多长。
要是真的存在未签劳动合同的状况,那就要提前准备好各种可能相关的证据。比如,双方之间可能存在的其他一些约定或者协议,这些材料能够有力地证明劳动关系的性质。
与此同时,还得对员工的诉求进行全面评估,看看它到底合不合理、合不合法。还要预估可能会面临的法律后果,像要支付双倍工资差额之类的。
在这个过程当中,公司可以主动与员工尝试进行协商,努力达成和解协议。如果实在无法达成和解,那就一定要按照仲裁程序的要求,按时提交答辩材料和证据,严格遵守仲裁规则,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这样既能体现公司的积极态度,又能在法律的框架内妥善解决问题,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2024-11-26 13:36:02 回复
咨询我

作为公司方,那可得积极起来应对仲裁。得去认真核实员工所主张的没签劳动合同的那些事儿,把时间跨度都搞清楚。要是真有没签的情况,那得赶紧准备好可能相关的证据,就好比双方之前有过的其他约定或者协议啥的,能证明劳动关系性质的材料都得找出来。
而且,还要好好评估一下员工的诉求,看看合不合理合法,想想可能会面临啥法律后果,像要支付双倍工资差额之类的。
在这个过程中,可以试着跟员工协商解决问题,争取达成个和解协议,大家都省事。要是协商不成,那就得按照仲裁程序的要求,按时把答辩材料和证据都提交上去,得严格遵守仲裁规则,依法去维护咱们公司自身的权益。
那你想想,要是公司不积极应对仲裁,会有啥后果?

2024-11-26 12:20:01 回复
咨询我

公司方需将积极应对仲裁放在首要位置。认真核实员工所主张的未签劳动合同这一事实,并且明确其时间跨度。
倘若实际情况中存在未签劳动合同的状况,那么就要准备好与之可能相关的各种证据,像是那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性质的双方其他约定或协议之类的材料等。
与此同时,要对员工的诉求进行细致评估,判断其是否合理合法,还要考虑可能会面临的法律后果,其中就包含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等情况。
在这个过程当中,可以主动与员工尝试进行协商,努力达成和解协议。要是无法达成和解,那就必须按照仲裁程序的规定,按时提交答辩材料以及相关证据,严格遵守仲裁规则,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2024-11-26 11:12:42 回复
咨询我

公司方面,那肯定得赶紧积极地去应对仲裁这件事儿。得仔仔细细地核实员工所主张的没签劳动合同的那个事实,还有时间跨度到底是多久。
要是真的有没签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出现,那就得提前把可能跟这事儿相关的证据都准备好,像那种双方之间存在的其他约定,或者能证明劳动关系性质的协议之类的材料,都得好好整理好。
与此同时,还要好好评估一下员工的诉求到底合不合理、合不合法,还有可能会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像得支付双倍工资差额之类的这些情况都得考虑到。
在这个过程当中,可以试着跟员工去协商解决问题,努力争取达成一个和解协议,这样大家都能少些麻烦。要是实在协商不下来,那也别慌,按照仲裁程序的要求,按时把答辩材料和证据都提交上去,一定要严格遵守仲裁规则,依法去维护咱们公司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不能马虎大意。

2024-11-26 09:18:42 回复

仲裁员是指在仲裁案件中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纠纷进行评判并作出决定的居中裁判者。从对争议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角度看,仲裁员与法官很相近。但二者实际有着本质区别。法官是经国家立法机关任命并在各级人民法院工作的国家公职人员,而仲裁员则不是一种专门职业,他可能是商人、教授、会计师、技术专家等。[1]从裁判权的来源看,法官的审判权来源于国家的司法权力,而仲裁员的管辖权只是来源于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的授权。超出授权范围,则仲裁员无权行使管辖权。
我国《仲裁法》对仲裁员的资格条件做了相当具体明确的限定。《仲裁法》第13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
(二)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
(三)曾任审判员满8年的;
(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您好,关于劳动仲裁员的劳动仲裁员分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因此,如果劳动者认为仲裁员偏袒公司的,可以申请让该仲裁员回避。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不服劳动仲裁起诉书
8066人阅读

发生劳动争议进行劳动仲裁去解决问题,是较为常见的方式之一,但这并不代表仲裁的结果是双方满意的,当你不服仲裁结果,即可在有效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了解一下吧!

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56292人阅读

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国家的一项利民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老百姓的医疗费用,那么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呢,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中手术能报多少呢,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102854人阅读

安全事故是指在工作中突发的意外事故,是员工和企业都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故。安全事故可以根据情况划分为不同标准,不同标准的赔偿是不一样的。那么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和依据到底是怎样的呢?又该怎么处理呢?下面律图小编来为大家详细解答。

安全事故等级
92381人阅读

工厂一旦发生了安全事故,就要立即抢救伤员,并且上报给相应的部门,这个时候相关部门就会派专人来对该次安全事故进行等级评定,看一下属于哪一种等级,那么大家知道安全事故等级该如何划分吗?下面律图小编来为大家解答。

安全事故
62000人阅读

我们都知道,上班的时候安全第一,但是事实上特别是在工厂中,安全事故的发生是非常频繁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工厂的管理者就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那么大家知道安全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吗?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