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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欠农民工的工钱要不到该怎么办

黄* 黑龙江-双鸭山 工资福利咨询 2024.11.27 04:16:36 475人阅读

工地欠农民工的工钱要不到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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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朋友遇到这种情况时,一定要重视证据的收集与保存。像劳动合同,那可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有了它,在维权时就有了坚实的基础。工资欠条也不能少,这能直接证明欠薪的事实。工作记录能体现自己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考勤记录则能证明出勤情况,这些都是很关键的证据。
先和工地负责人好好协商,把自己的诉求清晰地表达出来,看看能否和平解决。要是协商无果,就赶紧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劳动监察部门可是很有权力的,他们能责令用人单位乖乖支付工资。
另外,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让工地为自己的劳动付出应得的报酬。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也别着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的十五日内,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个过程中,如果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千万不要错过申请法律援助的机会,这样能让自己在维权的道路上更有底气。
总之,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能让自己的辛苦付出白费。

2024-11-27 08:3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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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黑龙江-

农民工朋友遇上这种状况,可得把相关证据给好好收集并保存起来,像是那劳动合同、工资欠条、工作记录以及考勤记录之类的。这就好比打仗得先备好武器一样,有了这些证据,咱心里才有底。
先试着跟工地负责人好好协商,把自己的诉求明明白白地说出来,看看能不能和平解决。要是协商不行,就赶紧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举报,劳动监察部门那可是有权力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
或者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让工地给咱支付劳动报酬。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十五天内,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在这整个过程中,如果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咱还能申请法律援助,这样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那你知道为啥要先收集证据吗?其实,证据就是咱维权的关键,没了证据,很多事情就不好办。

2024-11-27 07:50: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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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台湾-云林县


农民工朋友们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记得先把相关证据收集好并保存起来。像是劳动合同,那可是能明确你们与工地之间劳动关系的重要文件;还有工资欠条,这能证明你们应得的报酬;
另外,工作记录和考勤记录也很关键,它们能反映你们的工作情况。
一开始,可以试着跟工地的负责人好好协商一下,把自己的诉求清楚地表达出来,看看能不能和平解决。要是协商没啥效果,那就赶紧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举报。劳动监察部门可是很有权力的,他们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把工资给你们发了。
除了投诉举报,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让仲裁委员会来判定工地得支付你们劳动报酬。要是对仲裁的结果不满意,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的十五天内,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你们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那可别忘记去申请法律援助。
总之,农民工朋友们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不能让自己的辛苦钱打水漂。

2024-11-27 06:26: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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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碰到这种事儿,农民工朋友们可得记住,首先得把相关证据好好收集起来并且妥善保存好。就像是那劳动合同,那可是证明你们之间劳动关系的重要凭证;还有工资欠条,那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该给你们的工钱;工作记录也不能少,能证明你们每天都在辛勤干活儿;考勤记录也很关键,能看出你们的出勤情况。
咱可以先试着跟工地的负责人好好商量商量,把自己心里的诉求明明白白地表达出来。要是商量半天也没个结果,那就赶紧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举报呗,劳动监察部门可是有权力责令用人单位把工资给你们发下来的。
另外,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让工地把劳动报酬给结了。要是对仲裁的结果不太满意,那就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那天起十五天之内,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好。在这整个过程当中,如果你们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那就赶紧去申请法律援助。
总之,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可不能让自己的辛苦钱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没了。

2024-11-27 06:14:37 回复

最新的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智土地网》按照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国家征收农民土地补偿款法律上参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有如下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有三部分组成:分别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征收耕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分为青苗补偿标准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①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②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②农村居民建房占用林地审核权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收藏推荐农村居民建房占用林地的审批事项在《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都未作出规定。农村居民建房占用林地在行政村规划范围内,应提供以下资料: ①由村委会签署意见的建房占用林地的报告。”对这一规定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理解: ①农村居民建房是指村民修建自用住宅。如果农村居民修建房屋用于搞开发或者办企业等则应视为工程建设占用林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一十六条规定办理占用林地手续; ②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为弥补这一空缺,《湖南省林业条例》(简称《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③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对农村居民建房占用林地进行审核批准,不需上报市、州、省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申请建房的当事人持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核同意书即可依照《湖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③由乡、镇林业站调查填写《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④被占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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