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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刘* 上海-浦东新区 宅基地咨询 2024.11.27 12:23:49 377人阅读

农村宅基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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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解决途径与主管部门,其实是会依据具体的情形而有所不同的。
通常情况下,我们可以先寻求当地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帮助,让他们来进行调解处理。这就像是请一位经验丰富的中间人,帮忙协调双方的意见和利益,争取和平解决问题。如果经过调解,双方还是无法达成一致,那我们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判定是非对错。
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要是涉及到土地确权方面的纠纷,那必须得先向人民政府申请确权。这就好比给土地确定一个合法的“身份”,让大家都清楚它的归属。如果对人民政府的确权决定不满意或者有异议,就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如果宅基地纠纷属于民事侵权纠纷,那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让法院来裁决赔偿等相关事宜。
总之,我们一定要根据纠纷的具体性质和实际情况,仔细分析,然后选择最适合的解决途径和主管部门,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11-27 16:5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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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解决途径与主管部门那可是因具体情况而各有不同。通常,咱可以先去找当地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让他们来帮忙调解处理。这就好比找个中间人来协调矛盾,说不定能轻松解决。要是调解没成功,那咱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律来给出公正的裁决。这里得注意,要是涉及土地确权方面的纠纷,得先向人民政府申请确权。要是对人民政府的确权决定不满意,那在规定的时间内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是宅基地纠纷属于民事侵权纠纷,那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总之,一定要根据纠纷的具体性质和情况,去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和主管部门,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村宅基地纠纷在调解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在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调解过程中,首先要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表达和行为,以免加剧矛盾。双方都应如实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诉求,提供相关的证据和资料,以便调解人员全面了解情况。调解人员要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耐心倾听双方的意见,引导双方进行理性的沟通和协商。同时,调解过程要注重沟通技巧,善于发现双方的共同点和分歧点,通过合理的方式化解分歧,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如果调解过程中出现新的问题或情况,要及时调整调解策略,确保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2024-11-27 15:08: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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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解决途径与主管部门往往会依据具体的情形而有所不同。
通常情况下,首先可以寻求当地乡级人民政府的帮助,或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求助,让他们来进行调解处理。倘若调解未能达成一致结果,那么您还可以将此纠纷提交给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这里有一点需要特别留意,倘若涉及到土地确权方面的纠纷,那么就应当先向人民政府提出确权的申请。要是对人民政府所做出的确权决定存在不满,在法定的期限内,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如果宅基地纠纷属于民事侵权纠纷的范畴,那么您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总之,一定要根据纠纷的具体性质以及实际情况,精准地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和主管部门,以确保能够有效地解决宅基地纠纷问题。

2024-11-27 14:49: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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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那宅基地纠纷的解决途径和主管部门可不会是一成不变的,得看具体的情况。
通常,咱们可以先去找当地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里面负责土地的行政主管部门,让他们来帮着调解处理这事儿。要是经过调解还是没能解决问题,那您就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得特别注意一下,如果是涉及到土地确权方面的纠纷,那得先向人民政府申请确权。要是您对人民政府作出的确权决定不满意,那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您就可以去提起行政诉讼。要是宅基地纠纷属于那种民事侵权纠纷,那就可以直接朝着人民法院去提起民事诉讼。反正,不管遇到哪种情况,咱们都得根据纠纷的具体性质和实际情况,好好地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和主管部门,这样才能把问题给妥善解决好。

2024-11-27 12:57:24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由谁受理 对当事人之间因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只要一方当事人提出争议,双方宅基地使用证存在着界限不明确或界限重合或双方均无宅基地使用证的情形就属于权属不清,双方协商不成,必须由人民政府处理,由政府作出确权决定。享有权属依据的一方当事人未经政府确权,不能以对方当事人侵权向,人民也不能直接处理。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宅基地权属都没有什么争议,享有宅基地权属依据的一方当事人认为对方侵犯自己宅基地权属而向人民的,人民应作为侵权民事案件受理。 【案情】 张某和李某是南北方向前后邻居,张某、李某建房均较早,建房时均未经土地部门、规划部门定点划线,1992年双方均领取了宅基地使用权证,双方各自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与实际使用的宅基地面积有一定的出入,但双方互谅互让,多年来一直和睦相处。2005年以来,双方因邻里纠纷产生矛盾,张某要求李某拆除建在自己宅基地范围内的院墙,而李某则认为张某主房建到了自己宅基地范围内,是张某侵权。该纠纷经村委会和土地所处理但一直未予明确答复。2006年5月,张某把李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李某拆除侵权的院墙。人民经审理认为,双方纠纷源于宅基地界线不清,实质是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应依法由人民政府处理,遂以裁定驳回张某的。 【评析】 人民受理民事案件有一定的主管范围,超出主管范围,人民即没有审判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 (四)项规定,必须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本案原告是以被告侵权为由而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受理后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本案源于原、被告宅基地界线不清,实质是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不属于人民主管范围,所以人民不能行使审判权,驳回原告并告诉其由人民政府处理是正确的。人民在受理该类案件时,首先必须划清宅基地侵权与宅基地确权的界线,否则会导致受理上的错误。宅基地确权是指人民政府对于公民因宅基地使用权争议所作出的处理决定,宅基地侵权是指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人侵犯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人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宅基地纠纷的发生可以找哪个部门加以解决 一、宅基地管理部门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该规定,因宅基地发生纠纷需要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到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确权,两级政府都是可以的。 二、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一)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二)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三)司法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提讼。否则,人民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 此外,宅基地纠纷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人民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 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进纠纷当事人互相谅解,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宅基地纠纷的发生可以找哪个部门加以解决 一、宅基地管理部门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该规定,因宅基地发生纠纷需要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到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确权,两级政府都是可以的。 二、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一)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二)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三)司法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提讼。否则,人民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 此外,宅基地纠纷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人民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 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进纠纷当事人互相谅解,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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