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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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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属什么犯罪内型

田* 青海-海南州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4.11.28 08:11:47 361人阅读

合同诈骗罪属什么犯罪内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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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合同诈骗罪,作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大类别中的一个独特种类,其主要特征在于,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这一犯罪行为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极大的干扰,同时也侵犯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2024-11-28 10:3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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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这个事其实就是我们平常说的坑人。说白了就是有人想方设法地从别人那里骗走钱财,方式就是利用各种手段来欺骗那些和他们做生意的人。而且这种事情不仅让市场变得不稳定,对于那些被骗者来说也是很大的伤害。所以这个合同诈骗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一个大问题。

2024-11-28 09:58: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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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其实就是破坏我们市场经济的一个罪名。具体来讲,它就是那种在签合同或者遵守合同的时候,伪造信息去骗人钱财,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就会被判定为犯罪。这种行为对我们的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很大的混乱,也让那些合同的参与者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

2024-11-28 08:47:39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依据刑法分则,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罪。刑法条文: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
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
第一百五十二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备案。对于多次进行诈骗,并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扣除,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量刑时可将多次行骗的数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行为人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案发后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如果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给被害人;如果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害人被骗款物占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如果能够确定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不属于已查明的被害人所有,但又无法发还未查明被害人的,应当依法上缴国库。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依据刑法分则,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罪。刑法条文: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
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
第一百五十二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备案。对于多次进行诈骗,并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扣除,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量刑时可将多次行骗的数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行为人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案发后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如果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给被害人;如果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害人被骗款物占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如果能够确定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不属于已查明的被害人所有,但又无法发还未查明被害人的,应当依法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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