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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人不赔偿怎么办

陈** 黑龙江-双鸭山 劳动合同咨询 2024.11.29 07:00:13 321人阅读

开除人不赔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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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黑龙江-双鸭山

要是咱们公司没个理由就把你给炒了,而且还不给任何补偿,首先你得摸清楚公司这种做法合不合规矩。如果这就是个违法开除行为的话,那你可有权利要回属于自己的那份赔偿。你可以先和公司方面聊聊天,让他们知道你想要什么。如果谈不拢的话,你也可以去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举报,让他们来帮你协调解决。当然你还得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开除通知之类的,然后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024-11-29 09:4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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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黑龙江-

要是你在公司被炒了但是没得到赔偿怎么办?首先你得搞清楚到底为啥会给你开了,是不是符合规矩。如果就是不合法地把你解雇了,那你可得抓住机会找他们要赔偿!先试着跟老板谈谈让他知道你想要什么。如果谈也没用的话,就去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举报,让他们来帮你解决问题。当然你还得准备好一些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作证明、解雇通知书之类的,然后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024-11-29 09:10: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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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台湾-云林县

倘若用人单位未经正当程序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且未依法给予补偿,首先应审查单位的此类决定是否合法合规。若经查实系非法解雇,则对应的劳动者有权享有赔偿主张。为寻求解决途径,您可尝试先行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友好的协商,明确表达自身的合法权益诉求。若经过多次主动沟通仍未能达成共识,劳动者有权向有关劳动行政管理机构进行投诉或举报,请求其介入并展开调解。此外,为了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建议您在维权过程中妥善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例如劳动合同、工作证明以及解雇通知书等,以便在必要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2024-11-29 08:03: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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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若用人单位未经正当程序解除劳动关系且未补偿,先审查其决定是否合法。若非法解雇,劳动者有权索赔。可先与单位协商,未达成共识可向劳动行政管理机构投诉举报。维权时要收集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证据,必要时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2024-11-29 07:42:28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 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里除名是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它不属于行政处分,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定期间,单位依法从职工名册中除掉其姓名。除名的条件是: (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 (2)经批评教育无效; (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在计算连续旷工时间时,可以把旷工期间的节假日、休息日的天数扣除后计算。在累计旷工时间时,应按自然年度进行计算。除名没有处理时限规定。 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 辞退的条件是: 1、职工犯有规定的或错误行为; 2、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 3、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例如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属于正常辞退职工的情况。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种特殊的合同解除形式,是指劳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特别是对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作出了严格的限制。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一、法定解除。包括辞职权、特别解除权、不可抗力解除权; 二、 约定解除; 三、协商解除。 上诉各项之间的区别是:开除、除名、辞退一般是用人单位行使;其结果自然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则是由双方当事人行使,其用人方的权利含有开除、除名、辞退的手段,劳动者含有辞职权,双方共同行使的则有特别解除权、不可抗力解除、约定解除、协商解除

您好,针对您的合同解除权的除除斥期间问题解答如下,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具有如下特点: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故而,合同法所约定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一年的期间为法定的期间,而非除斥期间,其后面规定的五年期间为除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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