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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办

赵* 天津-北辰区 劳动合同咨询 2024.11.29 14:57:21 442人阅读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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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想跟老板说拜拜,希望能得到点钱的时候,得看看实际啥情况。比如说你的老板如果没按你们签的那个劳动合同上说的给你提供够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甚至工资也没按时发全额,还没帮你交齐社会保险之类的错事,那就是他理亏了,你这时离开的话,你老板就得给你点经济补偿咯。不过要是是你自己不想干活儿,主动辞职的,那一般就别指望有钱补了。

2024-11-29 18:2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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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天津-

你要是想跟公司说拜拜,还想要点钱的话,这得看看实际的情况了。比如说要是公司做错事儿了,比如没按照你们签好的劳动合同给你好好的劳动保护或者工作环境或者没有按时给工资,还有就是没给你依法交社保之类的,那这个时候你跟公司说再见,他们就应该给你一些经济上的补偿。但是如果是你自己不想干了,主动提出来要走人,那一般来说是拿不到什么经济赔偿的。

2024-11-29 18:05: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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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台湾-云林县

当劳动者请求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求获得经济补偿的资格取决于具体的状况。若由于雇主未依照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条款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或是未能及时且全额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以及未能依法为劳动者投保社会保险费用等失职行为所引发的解除劳动关系,雇主则有责任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然而,若是由劳动者自动选择离开,一般来说并无权享受经济补偿金。

2024-11-29 17:50: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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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请求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求获得经济补偿的资格取决于具体的状况。若由于雇主未依照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条款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或是未能及时且全额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以及未能依法为劳动者投保社会保险费用等失职行为所引发的解除劳动关系,雇主则有责任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然而,若是由劳动者自动选择离开,一般来说并无权享受经济补偿金。

2024-11-29 16:29:23 回复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家住贵州六盘水市的张某于2009年受雇到贵州玉舍煤业公司从事井业,合同期5年,公司依法缴纳保险。2011年1月11日,张某在作业过程中受伤,后经评定为8级工伤伤残。2011年11月20日,张某调岗至公司保卫处工作。2013年3月6日,张某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张某到当地仲裁机构立案时,工作人员对张某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一主张以“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没有经济补偿金”为由不予受理。
经济补偿金是员工和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根据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的赔偿费用。具体到本案,用人单位是否应支付张某经济补偿金必须有相关依据方能水落石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
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其中38条规定了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6种情形,简单概括为用人单位不按合同提供劳动安全保障或条件、托欠工资、不交社会保险、违反法规损害劳动者利益、劳动合同无效、其他这6种情形。根据本案客观事实,用人单位没有38条中的情形。因此,张某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应根据38条第6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规定引用法律规定,若张某因工伤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是有法规作为依据的,则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46条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反则不然。
至此,找出张某因工伤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势必成为本案用人单位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关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第二项的规定,本案张某在8级工伤伤残的情况下,其有权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其所在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一款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双方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也应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保。在试用期,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有关法规,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用人单位这种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一说。用人单位只约定试用期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不存在试用期,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将按照事实劳动关系进行处理,往往要“吃亏”的是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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