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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能否去外地工作

苟* 陕西-榆林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4.11.30 04:23:53 357人阅读

监外执行能否去外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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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陕西-

被监外执行的那个人,通常是不可以随便去外地找工作的。这个监外执行就是一种特别的刑罚执行方式,所以要被严格地看管着。基本上来说,你没有经过批准的话,就不能离开自己所在的城市或者县城的范围出去找工作。但是,如果真的有什么事情需要去外地工作的话,那也得先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才行,而且还得按照他们的规定和要求来做。

2024-11-30 09:5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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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陕西-榆林

那个监外执行的人其实是不可以随便跑出去打工。因为监外执行这种事儿,就是被特别严苛地看管着。大部分时间里都会限制你不能走出住的城市或县城。要是真的要去远一点的地方打工,那就得首先让相关部门给你开个证明,还要按照人家的规矩来才行。

2024-11-30 08:03: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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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省直辖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被判处监禁刑罚但具备法定条件的罪犯,法院会依法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然而,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些监外执行人员并不享有完全的自由,其行为受到严密监控和监督。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没有得到许可前,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县城。若确实因工作等原因需前往外地,则必须事先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并且必须遵守所有相关规则和规定。

2024-11-30 07:3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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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被判处监禁刑罚但具备法定条件的罪犯,法院会依法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然而,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些监外执行人员并不享有完全的自由,其行为受到严密监控和监督。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没有得到许可前,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县城。若确实因工作等原因需前往外地,则必须事先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并且必须遵守所有相关规则和规定。

2024-11-30 05:32:35 回复

您好,关于监外执行收监的条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予以收监:
1、重新违法犯罪的;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安机关有关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尚未构成犯罪的;
3、采取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的;
4、经治疗疾病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转,刑期未满的;
5、办理保外就医后并不就医或以自伤、自残、欺骗等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采取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或保外就医期间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外出的时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对于监外执行收监的前提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予以收监:
1、重新违法犯罪的;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安机关有关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尚未构成犯罪的;
3、采取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的;
4、经治疗疾病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转,刑期未满的;
5、办理保外就医后并不就医或以自伤、自残、欺骗等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采取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或保外就医期间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外出的时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第二百一十五条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第二百一十六条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应当及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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