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杭州法律咨询 > 杭州债务债权法律咨询 > 债权确认有异议可以直接起诉吗

债权确认有异议可以直接起诉吗

周** 浙江-杭州 债务债权咨询 2024.11.30 08:29:37 385人阅读

债权确认有异议可以直接起诉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杭州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杭州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浙江-

关于债权确认存在异议时,能否直接提起诉讼的问题,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在破产程序中,针对债权表中所记录的债权持有异议的情形,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当事人有权向负责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出债权确认之诉。然而,若是在普通的民事活动过程中,出现了债权确认方面的异议,首先需要查看双方是否已经就争议解决方式达成过明确的约定,例如是否签订了仲裁协议。若未曾约定,则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在正式启动诉讼程序之前,必须做好充分的证据材料准备工作,以便能够有力地证明自己所主张的债权事实。此外,还应关注诉讼时效等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为超过法定时效而导致丧失胜诉权的风险。

2024-11-30 12:54:03 回复
咨询我
地区:浙江-杭州

有异议的债权能否直接起诉需视具体情况决定。在破产程序时,如发现债权表上的记录有误,可依据《企业破产法》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出债权确认诉讼。若在普通民事活动中遇到此类问题,首先查看双方有无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如仲裁条款)。若无约定,则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但务必准备充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债权主张,并留意诉讼时效等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因过时而败诉。

2024-11-30 11:03:53 回复
咨询我
地区:香港-九龙

说实在的,关于确认债权有异议能不能直接去告状呢。这个得看看具体的状况来决定哦。比如说,要是在破产的程序里头,发现债权列表上记录的那个你觉得不对劲儿,那就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矩,去找受理破产申请的那个人民法院提出一个债权确认之诉吧。而如果你遇到的是普通的民事事务中,关于债权的确认有问题的话,赶紧先看看你们俩当初有没有约定什么争议处理的方法,比如说有没有仲裁协议啊啥的。假如没约定的话,一般来说是可以直接找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去告状的啦。不过,在告状之前可得把证据材料给备齐了,这样才能证明你所说的那个债权到底是怎么回事嘛。而且还要注意诉讼时效这些法律规定,别因为过了时效就输掉官司了哟。

2024-11-30 10:19:16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遇到债权确认有疑问能不能马上告上法庭。这得看实际情况了。比如说,假如你对破产程序里列出的那些债权有意见,那就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去找那个负责处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请债权确认的官司吧。要是在平时的生活中,你觉得债权确认有点问题,那咱们先看看你们俩之间有没有说好怎么解决这种纠纷,比如有没有提到过仲裁这个事儿。如果没说过,那通常情况下你是可以直接去有管辖权的法院打官司的。不过,在你决定告状之前,最好把所有能证明你说的债权真实性的证据都准备齐全,这样才能让法官相信你的话。另外,别忘了注意诉讼时效这些法律规定,免得到时候因为超过时间而输掉官司哦。

2024-11-30 09:59:31 回复

根据《破产法》第58条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提讼。与此类似,最高人民在《关于公司法解释若干问题
(二)》中亦赋予了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提出异议的权利。
在公司清算中,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提讼的方式予以确认。但是,异议债权的诉讼程序不是必经程序。基于效率考虑,如果债权人与清算组通过进一步核定,对异议债权能够确定的,则不必当然通过诉讼解决。
在清算程序过程中,清算组是公司的法定代表和执行机关,《公司法》第185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清理公司债权债务的职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债权人异议系针对与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因而异议债权诉讼程序的被告应当是公司。
此外,由于异议债权诉讼具有确认之诉的性质,一旦人民对异议债权做出了裁决,该债权的性质、数额就被确定,为了维护裁决的公信力,不得再对其提起异议债权诉讼。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关规定的内容
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五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十六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十七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根据《物权法》第204条的规定,最高额抵押权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另一种是经当事人同意,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也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虽然是借新贷还旧贷,但因为当事人双方同意将其列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内,所以双方约定的最高额抵押符合法律的规定。最高额抵押是对将来可能发生的一系列债权的概括性担保,所担保的债权额在最后确定之前,可以随时增减变动,只是不超过最高限额,均属于最高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范围。
  “以贷还贷”借款合同的效力问题是金融机构和借款人普遍关心的问题,因为它不仅影响到“以贷还贷”主合同的效力,而且还影响到“以贷还贷”担保合同的效力。对“以贷还贷”借款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在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
  从司法实践中看,借款人以新贷偿还旧贷的行为比较简单,一般争议较小。但要证明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之间有“以贷还贷”的共同的意思表示,并不容易。因为,意思表示在双方没有以明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情况下,很难证明。如果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在贷款合同上写明“以贷还贷”的,共同的意思表示昭然若揭,查证认定起来当然不成问题。但这种在合同中写明“以贷还贷”的情况虽然有,却极少,因此,在没有证据证明共同的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允许使用推定的方法。根据从司法实践中总结的经验,可以根据以下具体情况推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之间有“以贷还贷”的共同的意思表示:
一、款项根本没有贷出,只是更换贷款凭证的;
二、借款人短时间内归还贷款的(如上午贷出款项,下午即归还);
三、新贷款恰好是旧贷款本息相加之和,借款人又在较短时间内归还旧贷款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欠条范文
13010人阅读

在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手机变得无可替代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使用欠条,那么欠条应该要怎么写呢?怎样写正规欠条才会有效,有欠条我们应该如何起诉对方呢?以及拿欠条去起诉的流程是什么?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借款单怎么写
20673人阅读

借款单在我们的生活中比较常见,今天为大家介绍借款单怎么写的相关知识,那么务借款单格式是什么,公司员工借款单怎么写,现金借款单格式是什么以及借款单格式怎么写?更多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债权人
4943人阅读

什么是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贷)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下面由律图小编为您简单介绍。

借款申请书
25604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您介绍借款申请书的知识,那么借款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例如农信社借款申请书怎么写,向公司借款申请书又应该怎么写呢?以及企业借款申请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等其他关于借款咨询,快来了解一下吧。

催款函格式
5679人阅读

无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都会遇到经济危机,催款函它是一种以文字性的催交款项文书,是个人或者企业没有按照规定时间交付款的通知,那么财务催款函格式和企业催款函格式是怎样写的?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