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鸡西法律咨询 > 鸡西办案流程法律咨询 > 诉讼调解有法律效力吗

诉讼调解有法律效力吗

廖** 黑龙江-鸡西 办案流程咨询 2024.11.30 11:08:47 339人阅读

诉讼调解有法律效力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鸡西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鸡西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黑龙江-

诉讼调解的法律效应无疑是不容忽视的。所谓的诉讼调解,其实就是指人民法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民事或商事诉讼的过程中,推动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以达成最终的协议,从而解决争议纷争的一种活动形式。经过人民法院主持的调解程序所达成的协议,法院会根据这一协定制作出相应的调解书。而当这个调解书被双方当事人签署并收到之后,它就自动具备了与审判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在此种情况下,如果有一方未履行调解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则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外,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任何形式的诉讼调解协议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不能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任何损害,否则该协议很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总的来说,只要满足了法定的条件,诉讼调解无疑是一种具有明确法律效力的纠纷解决途径。

2024-11-30 14:00:02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台湾-新竹市

打官司的时候,有时候会用上一种叫“诉讼调解”的办法来让咱们双方都满意,这样处理起来可就省事儿多了哦。这种事情就是当事人在法院的帮助下,通过商量讨论,最后自己达成协议,把矛盾一次性解决掉。这么做有什么好处呢?下面我给你解释一下哈~法院调解成功后,他们会给你出个调解协议,这个跟判决书是一样的法律效力哟。当然啦,还要双方都签字确认,才算起效。如果有人不按照调解协议执意违约,那受害方就可以拿着这个东西去法院告他要他还钱咯,而且还有法律权威保护着。不过记住噢,签订的协议不能违法,也不能损害到大家都受益的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喔。否则可能就会被认为这协议无效了。总的来说嘛,只要遵守了法律程序,诉讼调解还是挺有用的一种手段嘛。

2024-11-30 12:51:12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安徽-亳州

讼调有法律效力。法院审理案件时,依据法律权利,组织双方协商,如能得成共识便解决纠纷。经法院拟定的调解书,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就具备了如同判决书般的法律效应。若一方反悔或不去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外,不要违背法律、违约公共效益,也别伤害到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协议或许会视为无效。总而言之,在符合法律要求的前提下,讼调是一种有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2024-11-30 12:33:25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诉讼调解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呢。就是当我们和别人因为某些问题闹矛盾了打官司,然后法官会按照法律要求来帮忙调解,调解成功的话,就可以签个协议把事情搞定啦。这个协议一旦经过法官盖章,也就是调解书啦,就跟判决书一样有着同样的法律效果哦。如果有人违背了调解书里面约定好的内容,那另一个人就可以拿着这份调解书找法院强迫对方乖乖遵守啊。但是,现在大家要注意啦,调解书里面约定的内容不能违背法律法规,更不能破坏国家的利益或者损害到大家都有的权益,不然的话,这个调解协议可能就没有用咯。也就是说,只要你们按照规定的步骤,走正规流程,诉讼调解其实也是一种比较实用有效的处理纠纷的方法啦。

2024-11-30 12:06:23 回复

  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法院以外的有关部门,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  诉讼外的调解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也不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婚姻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先经过诉讼外的调解程序,经过哪个机关调解。诉讼外调解不影响婚姻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对诉讼外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对婚姻当事人进行强迫调解。  由于有关部门对婚姻双方当事人及其矛盾都有一定了解,可以做到对症下药,在实践中对及时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家庭纠纷,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起着积极作用。而且在诉讼外调解中“有关机关”不是裁判机关,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性不强,可以做到不进一步伤害夫妻感情、改善夫妻关系、消除对立情绪,所以易为当事人接受,它有效防止了当事人轻率离婚,或者促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相关法律  法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希望以上的信息对你在离婚的诉讼外调解有帮助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诉讼中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当事人自愿处分其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一种文书形式,是人民制作民事调解书的基础。其本身的性质不同于一般民事合同,其与诉讼密切相关,是为解决已发生的诉讼纠纷而由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调解协议的目的是使诉讼终结,其只有与审判权相结合,以调解书的形式表现出来,才对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同时也具有强制执行力,即在制作的调解书送达之前,调解协议的当事人有反悔的权利。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财产保全担保费用
19299人阅读

在民事案件中有时会需要进行财产保全程序,那么财产保全担保的流程是怎样的呢?财产保全担保费用标准内容有哪些,财产保全担保函规定是什么,以及财产保全担保上限规定有哪些?快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物权法解释
142466人阅读

物权法为大多数民事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那么物权法解释都有哪些规定?物权法解释一、二、三的内容包括哪些呢?物权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性怎么样?物权法的司法解释是如何理解的呢?下面小编给大家进行详细的介绍,方便大家了解。

被告人
49841人阅读

在诉讼审理过程中关于被告都有哪些规定呢,比如被告人的概念和义务有哪些,开庭被告人缺席后果是怎样的,被告人享有的辩护权吗,以及被告人当庭翻供应该如何处理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故意伤害罪司法解释
324912人阅读

故意伤害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公民的人身安全,刑法中对于故意伤害罪是怎样来定义的呢?故意伤害罪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那么刑法故意伤害罪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行政再审申请书
53260人阅读

行政诉讼是三大诉讼类型之一,行政再审是行政诉讼的一部分,需要提交行政再审申请书进行申请,那么最高院行政再审申请书和行政再审申请书应该怎么写?以及最新行政再审申请书内容有些什么?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