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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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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延长七日怎么算的

朱** 北京-东城区 强制措施咨询 2024.11.30 12:53:46 481人阅读

刑事拘留延长七日怎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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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实施拘留的人员,如被视为需要逮捕的嫌疑人,其拘留期应自该决定发出之次日开始进行计算。在此前提之下,根据具体情况,公安机关可将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一天至四天不等。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则有权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进一步延长到最长为三十天。需特别注意的是,当这些特定条件均成立时(例如为上述重大嫌疑分子),则可在原有延长工作日数(即三天至四天)的基础之上,再额外增加七天的拘留期。值得强调的是,这七天的拘留期是连续计算的,覆盖了所有请假和法定假日,直到期限届满。然而,在这段延长拘留期中,公安机关有义务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工作,以便尽快确定是否需要向检察院申请逮捕令。

2024-11-30 17:5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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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延长的那七天怎么算是个事儿呢?一般来说是从公安局做出那个拘留你的决定开始数哦。他们要是觉得拘留你还是不够,想要把你关久点再看看,那就得在拘留你之后的三天内去检察院,跟人家说说看要不要让你继续待着。不过有时候情况特殊的话,他们也可以推迟到第四天才去。如果你就是那种到处跑来跑去找麻烦,或者是经常犯事,又或者是跟别人一起干坏事的大坏蛋,那么他们就有可能会把这个时间延长到30天。如果你真的符合了延长拘留的标准,比如说你就是我说的这种大坏蛋,那么你原来的那三到四天时间就能变成七天啦。这七天可不是分开算的,也就是说包括周末和假期,直到时间到了为止。但是在这段时间里,公安局还是得抓紧时间调查清楚,尽可能地收集更多证据,看看你到底是不是需要他们申请逮捕你哦。

2024-11-30 16:37: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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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最多可延长七天,其起始日期为公安机关发布延长拘留决定时。根据《刑事诉讼法》,如需逮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的3日内向检察机关申请批捕。若特殊情况,批捕日期可延至4天;若涉及流窜、多次或团伙犯罪等重大案件,则可延长至30天。若满足延长拘留条件,如重大嫌疑分子,则可在原有基础上再延长7天。这7天包括节假日,直到期限结束。在此期间,公安机关须加快调查取证进度,以便确定是否需要提交逮捕申请。

2024-11-30 14:58: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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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能不能延长呢?没问题。只要满足了条件就行啦~具体来说就是,从公安局或者检察院做出延长拘留这个决定开始,才能开始数日子哦。我们国家的法律都说得很明白了,他们如果觉得那人有必要关押,可不能拖沓,应该在被拘留以后的三天之内,把这事报上去给检察院瞧瞧。但有时候也会有些特别的情况嘛,比如这个人不是一般的罪犯,可能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甚至还跟别人一起干过坏事,那就得再等到三十天才行。如果觉得有必要的话,还可以再多申请几天的时间来调查。这样说好理解吧?那延长拘留的期间呢,虽然看上去只有七天,但是中间要包括周末和假日在内,直到最后的那一天才算是完事儿。不过啊,在这段时间里,公安局可得抓紧时间去搜集证据,看看是不是真的需要把他移交到检察院那里去进一步审理呢。

2024-11-30 13:03:34 回复

你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第二款又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据此,延长拘留期限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但是,在司法实践中,随意延长拘留期限的现象却非常严重,笔者通过对这些延长拘留期限的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在对延长拘留期限的法律适用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法律对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特殊情况”的规定不明确。
实践中对于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大都以所谓的“特殊情况”为由延长了一日至四日,甚至有些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认为,一般案件拘留后只要在七日内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就不算程序违法,从而忽视了三日内提请批准逮捕的规定,致使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的案件很少。  

二,对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在理解上出现偏差。
司法实践中,在适用该款时存在着以下一些问题:
一是只要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犯罪嫌疑人,不管是否符合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条件,就将提请批准逮捕时间延长至三十日;
二是有些嫌疑人虽然符合“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条件,但公安机关所取证据已达到逮捕的要求,本来在七日内就可以提请批准逮捕,却故意拖延至三十日再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为切实解决司法实践中随意延长拘留期限的问题,以维护司法的严肃性,应当对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规定从立法上予以规范和完善。
首先,刑诉法将拘留后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规定在三日内,从当前公安机关尤其是基层公安机关的警力相对不足,侦查手段相对落后的现状来看,确实比较困难,这样一定程度上会制约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不利于打击犯罪,故建议取消“拘留后三日内提请批准逮捕”的规定,而统一规定为拘留后七日内提请批准逮捕,这样既可以保证公安机关拘留后有足够的侦查取证时间,又可以维护司法统
一,保证执法的严肃性。
其次,对于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延长至三十日的情况,因其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时间相对较长,刑诉法对此又作出了严格规定,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从严掌握,不可滥用,故建议对其适用加强监督,即对于需要延长提请批准逮捕时间至三十日的,须经检察机关批准或同意后方可延长。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的审批是指有权的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拘留条件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进行审核和批准的程序,包括审批机关、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等规定。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而我国刑事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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