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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人可以打确权官司吗

宋* 黑龙江-大庆 债务债权咨询 2024.11.30 15:47:33 359人阅读

代位人可以打确权官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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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定条件下,被代表者有权提起确认权利的诉讼。该概念所涵盖的范围为,如果债务人为实现其自己的应付到期债权而不作为,这将伤害到债权人的利益,那么债权人便有资格向法院提出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来行使其应有的债权。然而,如果被代表者想要发起确认权利的诉讼,他们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首先,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合法有效;其次,债务人应当消极地不愿或无法行使其应付到期的债权,这种行为给债权人带来了实际损失;第三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已经到期;最后,债务人的债权不应当是专门只属于他个人的某类债权。但是,最终是否能够赢得诉讼,还需要考虑到证据的充分性以及法律适用的准确性等多方面因素。此外,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可能会存在一些微小的判案标准差异。

2024-11-30 18:4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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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黑龙江-大庆

简单说啊,如果债权人觉得他的债务人家不积极地去追讨他们该得的那部分钱了,这对债权人来说就是损失嘛,这时候债权人就有权利去找人民法院,让法院帮着他们以他们自己的名义来代替债务人家去要债。但是呢,如果你想让法院支持你的诉讼请求,那你得先满足几个条件哦:首先,你得证明你对债务人家的债权是合法的;其次,债务人家确实没有积极地去追讨他们应该得到的那部分钱,给你带来了损失;再者,债务人家的债权已经到了应该要回来的时候啦;最后,债务人家的债权不能是那种只能由他们自己才能享有的特殊权益。不过呢,到底能不能赢这个官司,还得看你提供的证据够不够充分,法律适用得准不准等等这些因素。而且啊,每个地方的法院在处理这种案子的时候,可能会有些许的差别。

2024-11-30 16:53: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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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香港-九龙

在特定情况下,代位人确实有权利提起确定权利归属的诉讼。这里所提到的“代位权”,主要是指当债务人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未能积极地行使其应得的到期债权,对债权人的权益形成了实质性的侵害时,债权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相应的债权。然而,如果代位人希望通过诉讼来确认其权利,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首先,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债权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其次,债务人必须因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行使其到期债权,给债权人带来了实际损失;再次,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最后,该债权并非专属债务人本身所有。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赢得这场诉讼,还需要考虑到诸多因素,如证据的充分性、法律适用的准确性等等。此外,由于各个地区的司法环境和审判标准有所不同,因此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各地法院可能会采取不同的裁判方式。

2024-11-30 16:43: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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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代位人啊,只要满足了法定的条件,你也能去打那确认权利的官司哦。什么叫做代位权呢?就是当你发现债主对他的债务不积极处理,甚至损害到你的利益的时候,你就可以跑去找人民法院,用你自己的名字来代替债主行使他的债权。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你想打这个确权官司的话,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首先,你得保证你对那个债主的债权是合法的;其次,那个债主必须是因为不积极处理他的到期债权,给你带来了损失;再者,他的债权已经到了该处理的时间;最后,他的债权不能是那种只属于他个人的东西。但是呢,到底能不能赢这场官司,还得看你提供的证据够不够充分,法律适用得准不准等等这些因素。而且啊,每个地方的法院在处理这种案子的时候,可能会有一些小的差别。

2024-11-30 16:26:07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在房产所在地提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管辖; 2、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 3、准备材料: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首付款、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契税证明等可以证明产权的资料或产权分割协议、产权公证资料等;原、被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4、在房产地立案庭递交状,根据要求缴费 会得到一个立案通知书,在举证期把证据递交补充齐全。等开庭审理。 5、如果最终得到确权判决,要及时申请给房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产权。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房屋确权的官司怎么打 1、在房产所在地提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管辖; 2、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 3、准备材料: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首付款、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契税证明等可以证明产权的资料或产权分割协议、产权公证资料等;原、被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4、在房产地立案庭递交状,根据要求缴费 会得到一个立案通知书,在举证期把证据递交补充齐全。等开庭审理。 5、如果最终得到确权判决,要及时申请给房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产权。 二、房屋产权纠纷打官司需要什么证据 1、法人应提交下列资料: (1)建房计划批文; (2)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文件; (3)建设工程规划定点通知书;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开工报告; (6)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证明; (7)房屋坐落平面图; (8)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9)房屋分户平面图; (10)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 2、个人应提交下列资料: (1)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定点; (4)房屋坐落平面图; (5)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 (6)需要代办的,出具公证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农村房屋确权的好处 1、农村房屋使用权一般不需要,房屋的矛盾都是侵权引起,房屋早已与分配时就已经完成确权行为,村里应有原始分地记录,如发生矛盾,调取房屋原始记录,都有尺寸位置的详细说明,对方是否侵权一目了然,所以不需要再次确权; 2、农村房屋确权一般是村集体统一申请确权,政府和都不会受理单个村民房屋确权,法律没有规定单个村民确权条例,因为在分房屋时已经由土地管理部门按户确权好了,并且都登记造册,所以原则上不再受理细部划分的确权申请; 3、农村房屋使用权,如果受理了是因为办事员不懂政策法规,所以也不会有结果,遥遥无期。但是政府和都可以判断侵权行为是否成立,并做出公正裁决。 4、一般来说,买卖双方若是想要进行房屋买卖,只需要自己有相关的意愿即可,但是农村房屋不同,自己具有意愿还不行,还需要向所在的村委会提出申请。买卖双方需同时向村委会提交申请,在取得村委会同意之后,即可获取到开具的相关证明,拥有了证明之后才可以进行农村房屋买卖交易。 5、当然,涉及到房屋买卖都不是小事,合同还是必须有的,所以在取得村委会的开具证明之后,交易双方便可以经过协商并签订买卖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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