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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如何界定承担者

王* 广东-汕头 合同违约咨询 2024.12.01 06:17:12 395人阅读

违约责任如何界定承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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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违约责任的主体,主要依据以下三个要素。
首先,查看合同有无明确约定,若已明确规定何种情况由谁负责,便按此执行。
其次,若无明文规定,则需审视各方在履约过程中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定违约条件。如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或以行动证明其不履行,即视为违约。
再次,需考虑违约方是否有过失,及其过失程度。如因不可抗力等无法预见、避免和克服的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履约,通常可部分或全免责。总的来说,违约责任的认定需要结合合同约定、法律规定、违约行为及过失等多重因素进行判断。

2024-12-01 09:45: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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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很简单,主要看下面几点。
第一,咱们先得看看合同上头是咋说的,有些时候合同里会清清楚楚地告诉你什么情况下谁应该负起违约的责任,那就按照合同上说的来。
第二,要是合同上没说清楚的话,那我们就要看看大家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有没有做错啥事。比如说,有人明明白白地说了合同中的重要事项他不会做,或者直接用行动告诉了你他不想做,这种情况那就是违约。
另外我们还得看看那个违约的人是不是故意的,还有就是他的错误严重到哪种地步。回来,假如因为一些咱们没办法预测、避免和克服的事情,比如天灾人祸之类的原因导致了合同没法完成,那么通常来说,责任可以减轻甚至完全不用承担。所以要想知道谁该为违约负责,我们需要把合同上的约定、法律规定、违约行为和过错这些因素都考虑进去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2024-12-01 08:10: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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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问题有时候看起来挺复杂,但其实只要搞清楚四个基本要点就行。
首先,当然得看看咱们签的那个合同里有没有明明白白地说好啥时候啥情况下应该由谁来承担这个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上已经讲得清清楚楚的,那就按照合同来办。要是没写明白的话,那么就要看看咱们在履行合同时的做法有没有达到法定的违约条件。比如说,假如咱们中有个人明确说了他不想完成合同里的主要任务,或者他的行为让人觉得他肯定也不会履行,那这种情况就是违约。
此外,还要想想是不是违约的那位同学有些过失而且这个过失是大是小也是需要考虑的。有的时候因为一些咱们根本就想不到、避免不了,甚至连解决都没法解决的那些困难情况,可能会导致合同根本无法执行。这样的话,责任通常可以被减轻一点儿,甚至全部解除。因此,咱们判定违约责任到底由谁来承担时,不仅要看合同条款如何约定的,还必须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时也要关注具体的违约行为和双方的过错等等这些各种因素。

2024-12-01 07:30: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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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违约责任归责主体的审慎界定,其构成要素往往包含如下几个至关重要的层面。首先,我们需要仔细研读相关的合同文件,查看其中是否有对于何种情形下由何一方负起违约责任的明晰约定。倘若合同条款对此有所明确,我们便可依据合同条文加以判断并确认责任人。反之,若合同中未涉及此类明确规定,那么我们应当进一步审查各参与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采取的行动是否符合法定的违约标准。例如,当某一方明确表达出拒绝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或者通过自身行为表现出明显的不履行倾向时,这便构成了违约行为。此外,我们还应关注违约方是否存在过失,以及过失的严重程度。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因不可抗力等无法预知、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通常可以部分或完全免除相关责任。总而言之,对于违约责任归责主体的界定,我们必须综合考虑合同约定、法律法规、违约行为以及过失等多个方面的因素,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分析和评估。

2024-12-01 06:43:38 回复


一、劳动者违约要赔偿单位哪些损失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劳动部1995年5月10日发布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由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系执行法定义务,加之劳动者经培训后通过劳动已为单位创造了一定价值,因此,培训费用的赔偿应当依据培训费的总额及劳动合同期限和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实际服务的时间来合理确定数额。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即用人单位既得利益的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此外,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总额的70%。
二、怎么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或者补充约定的,当事人出现违约行为时应当采取的补救措施。违约责任也不是一定不变的,合同各方在违约以后,可以再行约定采取合适的补救措施。常用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
2、违约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或各方违约时,违约方要支付给守约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同时兼有惩罚违约行为作用的违约责任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还要继续履行,可由合同各方协商确定。但是,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3、赔偿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害的,按实际损害数额给予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上述违约责任可以选择适用,也可以几种方式同时适用,但宗旨是以合同目的达到为准,而且需经合同各方一致同意,实际操作以便捷、有效为宜。

一、劳动者要承担违约金吗?
绝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是不需要承担违约金的,但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和用人单位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种情形下可以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是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在合同未到期辞职的,劳动者只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辞职就可以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即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二十
二、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时,劳动者就可能会承担违约金了。
二、哪些情况下劳动者要承担违约金?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又不存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二十六条规定的法定免除违约金的情形,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权利,一般谈不上支付违约金,但如果合同针对培训约定了服务期限,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约定了竞业限制,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或者违反竞 业限制往往需要支付违约金,下面我们结合劳动法律的规规定,针对劳动者解除合同的各种情形,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况做一下分析说明。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违约要赔偿单位哪些损失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劳动部1995年5月10日发布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由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系执行法定义务,加之劳动者经培训后通过劳动已为单位创造了一定价值,因此,培训费用的赔偿应当依据培训费的总额及劳动合同期限和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实际服务的时间来合理确定数额。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即用人单位既得利益的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此外,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总额的70%。
二、怎么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或者补充约定的,当事人出现违约行为时应当采取的补救措施。违约责任也不是一定不变的,合同各方在违约以后,可以再行约定采取合适的补救措施。常用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
2、违约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或各方违约时,违约方要支付给守约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同时兼有惩罚违约行为作用的违约责任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还要继续履行,可由合同各方协商确定。但是,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3、赔偿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害的,按实际损害数额给予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上述违约责任可以选择适用,也可以几种方式同时适用,但宗旨是以合同目的达到为准,而且需经合同各方一致同意,实际操作以便捷、有效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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