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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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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与户口有关吗

逍** 辽宁-阜新 子女抚养咨询 2024.12.01 07:45:25 497人阅读

抚养权与户口有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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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与户口并无直接关联性。实际上,抚养权的决定主要依据于子女的最佳利益、父母双方的扶养能力及具体状况等多重考量因素。相较之下,户口登记则更多地涉及到行政管理层面。当父母因婚姻破裂而需对子女抚养权进行裁定时,究竟哪一方能够为子女营造更为稳定且优质的成长环境,以及哪一方更具意愿和能力承担起照顾子女的责任,便成为决定抚养权归属的关键所在。即便子女的户口登记在某一方名下,这并不意味着该方就必定会取得抚养权。

2024-12-01 11:1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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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这抚养权,它跟户口其实压根儿就没啥关系。这抚养权主要就是看看谁最能让孩子过得好,谁更有能力照顾他们,还有其他什么情况等等这些因素。而户口这个东西它更多地涉及到政府部门的管理工作。所以说,当爸妈要离婚的时候,谁能够给孩子创造个安稳又舒适的生活环境,谁愿意为孩子付出更多的心血和精力,那才是真正决定抚养权归谁的重要因素。就算孩子的户口落在了某一方那边,也未必就能说明那个地方就可以拥有抚养权了。

2024-12-01 09:3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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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与户口无关,只看谁对孩子有利,如抚养力、生活条件等。户口只是行政管理所需的记录。离婚时,谁能给孩子好的生活环境,孩子愿意跟谁,谁就可能得到抚养权。孩子户口在哪并不能代表抚养权就归属于哪个方向。

2024-12-01 08:47: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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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这事儿跟户口没啥子关系。抚养权主要看的是小孩子的利益、父母两个人哪边能把孩子养好、谁有这个能力和条件这些情况。户口就是个政府管的东西,用来记录一些信息的。所以说当爸爸妈妈他们俩要分手了,哪个给孩子提供的环境更好,哪个更愿意或者更有办法照顾孩子这就是抚养权归谁的决定性因素。但是就算孩子的户口在一个人那里,也不能保证他就能拿到抚养权。

2024-12-01 08:26:57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1、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依据上述原则判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依照双方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到子女能力生活为止。
2、如果不是共同债务的,不需要帮忙偿还。
3、上大学后也应当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2、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3、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5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一条
婚姻法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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