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宿州法律咨询 > 宿州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只有购房合同离婚后能更名吗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13056237887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只有购房合同离婚后能更名吗

李** 安徽-宿州 财产分割咨询 2024.12.01 09:05:58 470人阅读

只有购房合同离婚后能更名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宿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宿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仅持有购房合同的情形下,关于离婚后是否能够进行房屋名称变更这一问题,其答案的确定性主要取决于多个层面的因素。若所购买房产的购房合同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签署,并且双方对于该套房产未来的所有权归属有着详尽明确的协议规定或者已经经过了法院的裁决确认,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是具备进行房屋名称变更的可能性的。然而,倘若存在尚未偿还完毕的房贷等相关事宜,则可能会使得整个过程变得相对复杂和繁琐。

2024-12-01 13:57:02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要是只拿到了购房合同的话,离婚之后还能不能更名?可没那么简单得看好多方面。如果当初签购房合同时你们还是夫妻,并且关于房子归谁的事儿已经商量好或者是经过法院判过了,那基本上就没什么大问题可以去更名的。但是,如果还有贷款没还完之类的麻烦事,那可能就有点儿复杂了。

2024-12-01 12:17:16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仅有购房合同的情况下,离婚后能否变更名字需考虑多方面因素。若购房合同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签妥,双方同意房子归谁,或者法院已有明确判案,便可变更名字;然而若有贷款和其他复杂问题,则可能较难处理。

2024-12-01 10:40:05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就是那种只有买房时候签的那份协议,没有房本啥的这种情况,离婚之后能不能把名字给换了?其实要看好多方面的因素。比如说,你看那个协议是不是你们俩结婚那会儿就定下来的?还有就是房子到底是归谁的那件事,是不是你们俩心里都已经有数?或者说,这事儿是不是还经过法院判过了?一般来说,这些条件都满足的话,换个名字应该是没啥大问题。可是要是房子还欠着银行钱啥的,那可就要麻烦些了。

2024-12-01 10:25:09 回复


一、购买只有购房协议购房发票的房子是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更名的,需要办理出房产证后,买卖双方去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才可以的。
二、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离婚协议书上关于“财产分配”条款上有房产的归属明确约定,协议书经公证处公证后,携带购房合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到房产部门办理房产证,然后持房产证、购房合同、离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房产部门变更房产证至自己名下。也可以将原来的购房合同注销,重新签订。或是带上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办理析产。 夫妻之间房产过户的情形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过户: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归另一方所有,还是约定双方面婚内房产归一方所有的,都属于房产的赠与,应当先办理赠与公证书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夫妻之间房产其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可分为婚前个人房产和婚内共有房产。 应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婚内的取得的房产在申请登记时多由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申请而非双方共同申请,所以对于以夫或妻一方名义登记的房产而实际属于夫妻共有的,应当由夫妻两人共同向房产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 (二)因解除婚姻关系而发生的房产过户: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双方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领取离婚证书;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提出离婚请求,由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因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引起房产过户的,应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书以及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由双方共同申请办理;向提出离婚请求的,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凭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直接办理。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
144745人阅读

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是大多数离婚案件中的诉讼焦点,那么法律对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最新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以及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又是什么?过错方离婚财产是怎么分割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夫妻财产公证
8629人阅读

夫妻财产中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一直是大家关注的话题,今天和大家一起来探讨一下夫妻财产公证的有关知识,那么夫妻财产公证费用规定有哪些,夫妻财产公证协议内容具体有哪些,以及夫妻财产公证办理流程相关规定!

婚后个人财产
9207人阅读

婚后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界定是大众关注的话题之一,那么婚后个人财产协议有哪些,婚后个人财产判定都有哪些规定,以及婚后个人财产包括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婚后共同财产
6035人阅读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一直是打击关心的话题之一,那么婚后共同财产的种类究竟是哪些呢,转移婚后共同财产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以及擅自动用婚后共同财产都有哪些规定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新婚姻法房产
5730人阅读

婚姻法中的财产分割问题一直是大家讨论的焦点,房产分配就是其一,今天小编来为你介绍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新婚姻法房产加名,新婚姻法房产增值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知识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