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海南法律咨询 > 琼海法律咨询 > 琼海合伙联营法律咨询 > 合伙企业退伙出资额怎么返还

合伙企业退伙出资额怎么返还

陈** 海南-琼海 合伙联营咨询 2024.12.01 13:51:26 328人阅读

合伙企业退伙出资额怎么返还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琼海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琼海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海南-

在合伙企业退出合作关系之际,其合作伙伴所投资金的返还事宜,一般是依照其共同签署的合伙协议中所规定的细则进行处理。若该合伙协议中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那么通常情况下会依据退伙当时合伙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进行全面的结算。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对合伙企业的负债以及亏损等因素进行充分的考虑与扣除。倘若合伙企业在这段时间内有了盈利,那么退伙人便有权获取与其投资比例相对应的收益部分;然而,若是出现了亏损,退伙人则可能需要承担起一定程度的经济责任。除此之外,我们还需充分尊重其他合伙人的意愿以及各方经过协商后达成的共识。

2024-12-01 18:12:01 回复
咨询我
地区:海南-琼海

当我们退出合伙公司的时候,关于回款问题通常情况下是依据咱们当初签约时定好的协议来决定。但如果当时没写明白的话,那就得看咱们退伙的时候,这个公司还有多少钱了。在算账的过程中,我们得先把公司欠别人的债亏掉的钱这些都扣出来。如果公司还赚着钱那么退伙的小伙伴们就能拿到自己那份儿;要是公司赔本了,那退伙的小伙伴们可能就要承担一部分损失。当然这事儿还得看看其他合伙人是怎么想的,以及大家商量后的结果如何。

2024-12-01 18:03:02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台湾-花莲县

退股时,股东应依照合作协议结算资金。若无明确规定,则参考退出当时公司财产决定。扣除所有负债及损失后,返回剩余利润。如有盈余,股东可领走对应比例。若有亏空,投资者可能需负担部分责任。此外还需考虑其余股东意见以及商议结果。

2024-12-01 16:57:58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说到底这个合伙人退伙的时候,钱怎么给他还回去?其实就得看看咱们当初签的那份协议书里是咋说的了。要是那个里面没提到怎么办的话那就只能我们自己按着退伙的时候,合伙企业的家底儿来算算了。算的过程中,当然得把那些欠债亏本这些都给扣掉。要是那个时候合伙企业还有赚头儿那退伙的人也就能拿到他那份儿了;可要是在倒霉地亏了那退伙的人可能就得背上点儿债了。而且这个过程中,还得听听别的合伙人是啥意思,大家一起商量出个结果来才行。

2024-12-01 15:04:53 回复

您好,关于合伙人能否以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合伙人可以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恶财产份额出质,但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出质无效。  质押权具有优先受偿性,合伙人如果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作质押担保,就使合伙企业的财产处于不稳定状态,如其不能实际履行债务,债权人就要依法执行合伙企业的有关财产份额予以优先受偿,从而导致合伙人的变更。因此,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意即意味着全体合伙人承诺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风险。如果全体合伙人不同意承担这种风险,该合伙人即不得行使这一权利,否则出质无效。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五条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纳税义务人,需申报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 。涉及股权转让的企业没有缴纳印花税的义务。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双方缴纳印花税,一般印花税率在万分之五左右。 2、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适用税率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3、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所以这份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方当事人为纳税义务人,需申报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 元 ×0.05 元。涉及股权转让的企业没有缴纳印花税的义务。

选择B、C、E项。rn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企业负无限责任,对其他合伙人负无限连带责任。rn那么,在企业财产没有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应该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rnrn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rn所以,A项是不正确的。rnrnB、C项是正确的、D项是不正确的。rn合伙企业法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nrnE项是正确的。rn合伙企业法第40条规定: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33条第1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rnrnrnrn综上,BCE是正确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