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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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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拆迁房子怎么判定

赵** 黑龙江-佳木斯 财产分割咨询 2024.12.02 09:25:04 386人阅读

离婚拆迁房子怎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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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涉及到在离婚诉讼中对于迁拆房产进行判断的问题时,必须综合考虑诸多要素。若该房产在结婚期间所建且属于夫妇共有的房地产,那么在拆迁之后得到的房产将被默认为同样属于共有财产。然而,假如被迁拆的房产属于某一方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并且在拆迁过程中并没有给予另一方任何形式的补偿,那么在拆迁之后获得的房产很可能仍然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另外,如果拆迁政策是根据家庭成员人数来确定安置方案,而夫妻双方都被列入了安置对象范围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在拆迁后的房产中所占的份额也可能会被视为共同所有。

2024-12-02 12:3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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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离婚时候的拆迁房子到底算谁的可不是个小事情。首先得看这房子是什么时候盖的,要是在结婚之后,然后原来那套被拆掉的房子也是你们俩一起买的,那拆了之后新盖的那套房子就应该算是你们两个人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原来那套房子是你或者你老公在结婚前自己买的,而且拆的时候也没有给对方任何补偿的话,那新盖好的房子很可能还是只属于他或她一个人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拆迁的时候是按照家里的人数来分配房子的,也就是说你们两个人都在这个范围内,那新盖的房子里说不定也有你的份儿。

2024-12-02 11:55: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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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拆迁房归属需考虑多种因素。若拆迁房属婚姻期间所得,且被拆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则拆迁后房产常被视为共有的。反之,若被拆房屋为单方婚前财产,拆迁未予另一方补偿,那拆迁后房产可能仍归个人所有。还有一种情况,若以家庭人口分配住房,夫妻皆在安置范围内,那么拆迁房有可能有共有部分。

2024-12-02 10:20: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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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的时候拆了的房子怎么算,这个事儿得看情况。比如说要是你俩结婚期间房子被拆迁了,而且拆之前这房子就是你们俩的,那拆完了以后的新房子就基本上也是你们俩的。不过如果说被拆掉的那房子原本是你一个人的,拆的时候没给另一半钱或者别的什么,那拆完了以后的新房子也许还会归你自己所有。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拆迁是按照家庭人头算的,你们两个都是安置对象的话,那新房子里可能也有你和你老婆的共同份额。

2024-12-02 09:26:39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1条明确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暴力逼迁违法时,会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刑法》。 二、面对逼迁的维权途径 首先,根据《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玩忽职守、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作为被征收人,可以向负责征收拆迁工作的上级人民政府提起查处申请,对“野蛮逼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其次,鉴于根据立法精神,市、县人民政府对征地拆迁管理工作负总责,具有履行查处申请的职责,如被征收人提起的查处申请没有获得相应处理,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先向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提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讼。也就是说,被征收人有复议或者诉讼的权利。 最后,维权户若因法律知识的缺失而超过了对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决定的复议时效和诉讼时效,将会直接将自己陷入非常不利和被动的局面。因为接下来将要面对的就是不需要经过法庭开庭审理的强制执行程序,被征收人的各种诉求和理由将得不到在法庭直接陈述的机会,维权之路将直接越过法庭审判而达至终点,那显然是极其危险的。这就要求广大的维权户们,一旦发现通过协商和谈判无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之时,就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对征收决定寻求法律救济,而切勿因时效问题最终使自己落入万劫不复之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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