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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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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被国家占用怎样赔偿?

pub****781 四川-宜宾 国家赔偿咨询 2024.12.02 21:49:49 407人阅读

家庭农场被国家占用怎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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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8315738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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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具体沟通一下

2024-12-03 09:04: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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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8368836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32510条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聊一下

2024-12-03 08:21: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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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831905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84052条

有没有相关文件材料,什么地方

2024-12-03 07:40: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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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宜宾 咨询解答:10705条

家庭农场被国家占用的赔偿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补偿费:这是对土地本身价值的补偿,补偿标准通常根据当地的土地综合地价确定。
2.?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因土地被占用而失去生产资料和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补偿标准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比如农场里的农作物、树木、建筑物、养殖设施等,补偿标准根据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生长状况等确定。
4.?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家庭农场因占用而导致生产经营中断,可能会获得相应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方式,会因地区、土地用途、政策等因素有所不同。在确定赔偿时,一般会进行评估和协商。

您家的农场被占用了吗?

2024-12-02 22:32: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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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558190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0049条

是在哪里呢说一下情况

2024-12-02 22:01:39 回复

你好,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家庭农场的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 征地补偿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ZF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耕地保护第七条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应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按下列规定缴纳耕地的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不可以。占用的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则一概不得占用建养殖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基本农田只能用于粮、棉、油、蔬菜等种植业生产,而不能用于养殖业。《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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