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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配偶取得结婚证书之前购买的房屋通常不被认定为是夫妇公共的财产份额,然而这其中存在少数例外情况。倘若在婚姻的有效期内,这个房产上已经有了夫妇双方的相关合意行为,如将其定位为夫妇公共财产,抑或是由夫妇共同通过贷款方式支持其购买和维护,那么这些共同提及的贷款以及相应产生的资产增益部分便是夫妇公共财产的一部分。
2024-12-04 18:48: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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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在结婚前自己花钱买的那套房通常来说不算是咱们俩的共有财产。但是也会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说,如果咱们两个人结婚以后对于这套房有各自的约定,比方说说把它当作是咱们两个人共有的,又或者在咱们结婚后你有帮忙还过贷款的话,那这个时候,帮着还过的贷款和因此产生的增值这部分钱就可以算作是咱们夫妻两人的共有财产。
2024-12-04 16:53: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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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来说,老公婚前购买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但也有例外。例如,如结婚后二人对此房达成协议,将其视为共有或另一方婚后参与了还款,那贷款和增值部分就成为了夫妻共有财产。
2024-12-04 15:41: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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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在结婚前自己掏钱买的房子,一般来说是不算是咱们俩的共同财产但是也有例外。比如说,如果我们两个人在结婚后商量好了,把这个房子当成了我们两个人的家,有这样的协议的话,那么这个房子就可以算作共同财产了;又或者说我们婚后一起出钱还房贷,那这个还房贷和房子因为还贷而增值的那部分钱,就变成了咱们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2024-12-04 13:52:1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