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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延期审理的期限是多久

王** 上海-闵行区 刑事诉讼咨询 2024.12.12 09:53:47 339人阅读

刑事延期审理的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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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延期审理时限并未设定具有明确性的法定上限。关于实际期限长度的问题,则主要取决于引发延期审理诱因得以消除的时间点。实务中,通常会在对案件正常审理产生显著影响的相关情况业已消弭之后,尽早地恢复案件的审理工作。

2024-12-12 13:36: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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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上海-

这个刑事案件拖延开庭的时间其实并没有一个硬性的规定说最长能拖多久。主要还是看那个让我们不得不推迟开庭的问题解决了没。一般来说,只要那个影响到我们正常审理的事情搞定了,我们就会赶紧把开庭的事提上日程。

2024-12-12 12:31: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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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省直辖

刑事延期审理的期限无明确上限,具体时长视影响审理的因素清除所需时间而定。待影响因素消除后,应尽快恢复审理。

2024-12-12 11:08: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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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刑事案件拖延开庭审理的那个期限一般来说并没有什么明确规定的最高限制。至于到底能用多长时间,主要还是看导致拖延的那几个问题解决了没。一般情况下就是等影响到正常审理的那些事儿都过去之后,就赶紧把庭审给重新安排上。

2024-12-12 10:35:21 回复

您好,关于延期审理期限是多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刑事案件:延期审理不超过1个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延期审理不超过2个月;民事案件:延期审理不超过9个月。
二、延期审理的简单介绍定义:延期审理,是指人民在已经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开庭审理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从而决定推延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延期审理前已进行的诉讼行为,对延期后的审理仍然有效。但延期的时间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
三、申请延迟开庭的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遇有下列情况之
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四、审理案件的期限
1、延期开庭受审限的限制,从立案之日起到审结完毕的时间不能超过《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2、法律依据:1)《民事诉讼法》(修正)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2)《民事诉讼法》(修正)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五、相关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审理公诉案件的期限,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被告人被羁押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在期满七日以前报请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延期审理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取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是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回避的延期计入审限。)
四、给辩护人时间准备辩护的;(自案件宣布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不计入审限。)

诉讼中对于法院来说只有审限的限制,就是说案件从受理到结案的时间,看你是什么性质的案件,如果是民事案件,又分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在3个月内要求结案,普通程序在6个月内要求结案。就是说在这个时间内只要法院能把案件审结,中间就没有其他问题。只要法官能在审限内结案,他在最后几天开庭,出判决,送达都可以的。还有如果案件复杂,法院还可以延长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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