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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职一直不批怎么办

韩** 福建-南平 劳动合同咨询 2024.12.12 12:52:35 391人阅读

试用期辞职一直不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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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福建-南平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出离职请求,而公司不予批准,这种情况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只需要提前三天向用工单位递交书面辞呈,便可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关系。若遇公司阻碍,请务必保存好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已经递交的辞职申请、邮件记录等,以备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之需。在此过程中,您所享有的权益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任何企业或个人都不得予以剥夺。

2024-12-12 17:0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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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福建-

你要是想从试用期里头辞职的话,公司不让走可就是他们不对。其实你只需要提前三天告诉公司老板你要走了,然后把这个决定写成文档,这样子就算是你解除了劳动合同了。不过万一公司不想让你走,那你得想法子留个证据给自己,比如说把你交上去的辞职信什么的都保存好。毕竟你有这个权利公司也不能不让你离开。

2024-12-12 15:07: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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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台湾-云林县

试用期离职,公司不许违法。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即可合法解约。如遇阻挠,留好证据,如书面辞职申请等。此为法律赋予你的权利,他人无权拒绝。

2024-12-12 14:12: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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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辞掉工作试用期还没过的话,公司不同意肯定是违法的。你只需要提前个三天给公司寄张纸条说明白,你就可以主动跟他们说拜拜了。要是这时候公司来找你麻烦不让你走,那你就得把相关的证据留好,比如说上交的那份辞职信之类的。这个是你的合法权利,公司可不能因为这个就给你脸色看。

2024-12-12 13:18:34 回复

试用期辞职提前3天就可以走。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如果采取协商一致的解约办法,则单位不批不可以直接走;如果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即使单位不批,在三日后可以走;如果是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可以立即走。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试用期如果辞职,是可以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
试用期需要双方作出明确的约定,如果试用期已经过了,转正申请未批复,仍是正式员工。
试用期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除了表现在试用期时间长短,另一个表现方面是试用期薪金待遇标准低。实践中。试用期劳动者薪金待遇低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用人单位视试用人员为廉价劳动力,任意压低基本薪水,或者硬性规定在试用期间一切意外伤害不列入工作范围。这也是用人单位热衷于约定试用期的重要原因之一。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是关于试用期工资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
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对试用期间劳动者待遇过低或得不到保障突出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
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对本条的理解,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
在德国,对于试用期工资待遇问题,首先看劳资双方有没有约定,再看工资协定中有没有相应规定。如果既没有约定,工资协定中也没有相应规定,试用期工资待遇应和正式工的工资待遇一致。
(二)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试用期间劳动者提供的价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当然地认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就是最低标准,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这样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驱动,为使用廉价劳动力提供便利而滥用试用期。同工同酬原则还体现在用人单位必须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而逃避。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
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这就存在着按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条文里两者相比取其高。
(四)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是一种保障制度。它确保了职工在劳动过程中至少领取最低的劳动报酬,维持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确立了将劳动者因探亲、结婚、直系亲属死亡按规定休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国家和社会活动,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规定,从法律上排除了企业以非劳动者本人原因没有提供正常劳动为由拒付工资的可能性。最低工资制度是法定最低标准条款,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
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违反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企业,劳动者本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或者向人民提讼。
最低工资制度也从客观上给企业和劳动者本人注入了竞争意识,促使企业进行公平竞争,而劳动者也必须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提高自身素质,才能在最低工资的基础上获取更丰厚的利益。
最低工资一经确定,并非永不改变。最低工资率发布实施后,如果确定最低工资时所参考的诸因素发生变化,如当地就业者增多、职工平均工资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加快等等,或者本地区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累计变动较大时,应当适时调整本地区的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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