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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经济性裁员我能领失业金吗

梁** 四川-巴中 社保纠纷咨询 2024.12.13 04:49:10 338人阅读

单位经济性裁员我能领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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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实施经济性裁员之际,依常理而言,您有机会申领失业保险金。然而,若想顺利申领该项福利,务必满足特定条件,如您所服务的用人单位与您本人均已依照相关法规规定足额缴纳了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且您的离职原因并非出于自身主观意愿。然而,关于是否具备申领资格、可领取的金额及期限等详细事宜,仍需依据您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规定以及您个人的实际状况进行综合评估。

2024-12-13 10:2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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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们公司要进行经济性裁员的话,一般来说你是有资格申请失业救济金的。不过别急,这可不是那么简单就可以拿到手的。首先,你得满足一些基本要求,比如你在这家公司工作了至少一年,而且你和你的老板都已经按照规定交过社保费了。当然具体能不能领到钱、能领多少钱、能领多久,这些都要看你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和你自己的实际情况咯。

2024-12-13 09:36: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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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如果您满足相关条件(如单位与您均已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且是非自愿离职),就可以申请领取失业金。不过,能否成功领取、能领多少及领多久还得看当地政策和你的个人状况。

2024-12-13 08:16: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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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咱们公司要裁人的时候,你是可以去领失业保险的。只不过需要满足几个条件才行,比如你得先在现在这个公司干了一整年,而且你和公司都得按规矩交了保费满一年;当然这些都是必须的,还有就是你辞职不是自己主动想要的,而是被逼无奈。但是实际能不能领、领多少钱、领多久,这就得看你当地的具体政策和你自己的情况咯。

2024-12-13 06:33:37 回复

一、经济性裁员不得裁减哪些人员
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对于经济性可以裁减的人员,法律虽然已做出明确规定,但是出于对特殊人群的保护,以下人员是不得裁减的: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经济性裁员应如何补偿
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辞退成批人员。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了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
在我国经济性裁员,一般指辞退成批人员。根据原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减人员,应发给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是: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发给1个月相当于被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多少年就发给多少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的月平均工资,按企业的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劳动者: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二、经济性裁员应当如何进行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一、什么叫经济性裁员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以此作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保护自己在场经济中的竞争和生存能力,度过暂时的难关。《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二、经济性裁员是如何进行的
(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裁减人员既非职工的过错也非职工本身的原因,且裁员总会给职工在某种程度上造成生活等方面的负作用,为此,裁员前应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
(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人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
(五)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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