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当受到或有可能受到住宅改为营业性用房造成的侵害时,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可以向物业管理机构进行投诉、举报,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亦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解决,即通过委托律师向的方式,请求判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害。因此,对于自己所在居民楼内开设饭店、公司不满的居民,不必过于担心,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你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采取如下措施:
1.和侵权者直接交涉
2.向相关维权协会申请保护权利
3.向申诉
4.向仲裁机关仲裁
5.向。
权利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靠自身的法律知识实力,通过实施自卫行为而对自已被侵害的人主张民事权利,能协商解决的,就依法协商解决。现在是提倡和谐社会,我们必须以和为贵嘛!在双方不能和解的时候,我们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求助,如:向公安机关报案、向被侵权事件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向人民提讼等。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斥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提讼。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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