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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有时效期限吗

韩** 湖北-襄阳 拆迁安置咨询 2024.12.17 05:46:55 324人阅读

拆迁协议有时效期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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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通常没有明确的时效期限规定。一般来说,只要协议双方在协议约定的条款范围内履行各自的义务,协议就一直有效。
然而,如果涉及到某些法定的时效规定,比如请求支付拆迁补偿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该时效,在对方提出时效抗辩的情况下,可能会导致胜诉权的丧失。
所以,拆迁协议本身在法律意义上没有固定时效期限,但其中涉及的一些权利主张可能会受到时效的限制。在处理拆迁相关事宜时,需注意相关时效规定,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4-12-17 11:24: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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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一般是没有那种明确的时效期限规定的。只要协议双方都按照协议约定的条款去履行各自的义务,那这个协议就会一直有效。
不过,如果碰到一些法定的时效规定,就像请求支付拆迁补偿款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得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要是超过了这个时效,而且对方又提出了时效抗辩,那很可能就会失去胜诉的权利。
所以说,拆迁协议本身在法律层面上是没有固定的时效期限的,但里面涉及到的一些权利主张可是会受到时效限制的。在处理拆迁相关的事情时,一定要留意这些时效规定,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12-17 10:14: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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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通常并未明确规定时效期限。通常情况下,只要协议双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那么该协议就会一直保持有效。
不过,要是涉及到一些法定的时效规定,就像请求支付拆迁补偿款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要从当事人知晓或者应当知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计算。一旦超过了这个时效期限,在对方提出时效抗辩的时候,就很可能会丧失胜诉的权利。
因此,从法律意义上来看,拆迁协议本身并没有固定的时效期限,但是其中涉及到的一些权利主张却可能会受到时效的限制。在处理拆迁相关的事务时,一定要留意相关的时效规定,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2024-12-17 09:16: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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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往往未对时效期限作出明确界定。通常情况下,只要协议双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条款去履行各自的义务,那这协议就会一直保持有效。
就好比一个约定好的合同,只要双方都按约定来,它就一直有效。但要是涉及到那些法定的时效规定,就像请求支付拆迁补偿款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得从当事人知晓或者理应知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要是超过了这个时效,而对方又提出了时效抗辩,那很可能就会失去胜诉的权利。
所以,拆迁协议从法律意义上讲确实没有固定的时效期限,可其中牵涉到的一些权利主张可是会受到时效限制的。在处理拆迁相关事务时,可一定得留意这些时效规定,别因为没注意而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12-17 08:06: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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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通常是没有那种特别明确的时效期限规定的。只要协议的双方都能按照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去履行各自的义务,那这个协议就会一直保持有效。
不过,要是碰到一些法定的时效规定,就不一样。比如说请求支付拆迁补偿款的诉讼时效,那可是有三年,得从当事人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那一天开始计算。要是超过了这个时效,并且在对方提出时效抗辩的时候,那可就有可能导致胜诉权的丧失。
所以,拆迁协议本身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是没有固定的时效期限的,但是在它里面涉及到的一些权利主张,那可是很有可能会受到时效的限制。咱们在处理拆迁相关的事宜的时候,可得多多留意这些时效规定,可不能马虎大意,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咱们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不能因为没注意到时效规定,最后让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失。

2024-12-17 07:19:53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效力纠纷具体怎么办 1、对于拆迁决定或者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不服提起的诉讼,在性质上属于对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2、对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后,人民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裁决。 3、当事人之间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适当的,当事人依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4、对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经行政裁决,而强行将被拆迁人的房屋拆除的,当事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的,人民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5、对于作价补偿,应按照所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安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补偿的金额,在补偿时也应充分考虑地段的差异。对于不同使用性质的房屋应有不同的补偿标准,这里主要是指住宅用房和营业性用户。拆迁中如何认定房屋的使用性质,是当前拆迁安置中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笔者认为应按拆迁房屋实际使用的性质来认定。对于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6、对于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未满时,则承租人对该拆迁房屋享有使用权,对此承租人有要求拆迁人和房屋产权人返还已付租金并赔偿其损失的权利。如果房屋所有权人进行了产权调换,承租人与原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应当继续维持。在过渡期限内,承租人自行安排住所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于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应按城市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此拆迁人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私自签的拆迁协议无效。
1、如果被拆迁房屋为共有产权房屋,那么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主体应当是全体产权人。如果部分产权人代理其他产权人签字,应当由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2、如果委托关系不是有效的,那么这份协议效力待定,其他部分产权人可以至请求确认协议无效。
3、如果协议被确认无效,应当返还财产或者赔偿损失,对被拆迁人提出的要求安置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应当要求拆迁人提供相应房源。如果没有房源的,可视情况参照货币补偿的政策判决货币安置。
4、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协议无效;拆迁人与其他不在拆迁范围内的当事人订立的拆迁协议为无效。
5、被拆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被拆迁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对方所订立的拆迁协议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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