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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如果对方不签字,不影响扣车期限的计算。但如果需要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若对方仍不配合领取车辆,交警部门应依法处理,逾期未处理的,车辆可能会被依法处理。所以,通常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的五日内可拿车,特殊情况除外。
2024-12-17 11:3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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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说,从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的那一天起往后数五天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得通知当事人去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就算对方不签字,这也不会对扣车期限的计算产生影响。要是需要进行检验、鉴定,一般检验、鉴定的时间不能超过三十天;要是超过了三十天,就必须要上报给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并获得批准,不过最长也不能超过六十天。等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后,如果对方还是不配合去领取车辆,交警部门就会依法进行处理,要是逾期还没处理,车辆就有可能会被依法处置。总之,一般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的五天内是可以拿到车的,特殊情况除外。
2024-12-17 10:53: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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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在接下来的五天时间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责任通知当事人去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被扣押的物品。即便对方没有签字,这也不会对扣车期限的计算产生影响。不过,要是需要进行检验、鉴定,一般来说检验、鉴定的时间不能超过三十天。要是超过了三十天,就必须要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申请批准,并且最长不能超过六十天。当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后,如果对方还是不配合领取车辆,交警部门就会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要是逾期没有处理,车辆很可能会被依法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的五天内是可以领取车辆的,但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那就另当别论了。
2024-12-17 09:35: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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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检验、鉴定结论明确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往后推五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得通知当事人去把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给领走。就算对方不签字,那也不会影响扣车期限的计算。要是需要进行检验、鉴定,这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三十天;要是超过三十天,那得上报给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才行,不过最长也不能超过六十天。等检验、鉴定结果都确定要是对方还是不配合领取车辆,交警部门就会依法去处理,要是逾期还没处理,那车辆很可能就会被依法进行处理。
2024-12-17 09:07: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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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检验、鉴定结论明确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往后数五天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得通知当事人去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还有被扣押的那些物品。就算对方没有签字,这也不会对扣车期限的计算产生啥影响。不过要是需要进行检验、鉴定,一般来说检验、鉴定的时间可不能超过三十天;要是超过了三十天,那就得上报给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去批准,但就算批准了,最长也不能超过六十天。等检验、鉴定的结果都确定好了之后,如果对方还是不配合去领取车辆,那交警部门就会按照法律程序来处理。要是逾期了还没处理,车辆很有可能就会被依法进行处理。所以,一般情况下,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的五天内是可以拿到车的,当然,要是遇到特殊情况,那就另当别论。
2024-12-17 08:23:2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