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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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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动迁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席** 海南-省直辖 财产分割咨询 2024.12.17 07:45:47 342人阅读

婚内动迁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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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动迁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动迁通常是基于原有房产进行的,若该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动迁补偿,其补偿款及所置换的房产通常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需注意,如果动迁款或房产是基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进行的补偿或置换,且有明确的证据证明,那么该部分财产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一方婚前的房产在婚后动迁,若动迁款用于购买新房且明确约定只归一方所有,那么该新房可能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总之,要根据具体的动迁情况及相关证据来判断婚内动迁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4-12-17 14:30: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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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一般来说,动迁得来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动迁大多是基于原来的房产进行的,要是这房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得到了动迁补偿,那补偿款以及置换来的房产,通常都能被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得留意一点,如果动迁款或者房产是因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而得到的补偿或者置换,并且有确切的证据能证明,那这部分财产就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像有个人婚前有套房产,婚后进行了动迁,要是动迁款用来买新房并且明确约定只归这一方所有,那这个新房就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总之,得依据具体的动迁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来判断婚内动迁房产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024-12-17 12:37: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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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的动迁房产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动迁往往是基于原有的房产开展的。当该房产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了动迁补偿,那么补偿款以及由此置换而来的房产,通常都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要留意,如果动迁款或者房产是依据一方的个人财产进行的补偿或置换,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这一点,那么这部分财产就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说,一方在婚前拥有的房产,在婚后进行了动迁,倘若动迁款被用来购买新房,并且明确约定只归这一方所有,那么这个新房就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总而言之,必须依据具体的动迁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来判断婚内动迁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4-12-17 11:21: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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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动迁房产的归属问题可不能小瞧。想想看,动迁那可是跟原有房产紧密相连的。要是这房产在婚姻期间获得了动迁补偿,那补偿款以及换来的新房产,大概率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这里面有个关键,如果动迁款或者房产是靠着一方的个人财产换来的,并且有实打实的证据能证明,那这部分财产可就不一定是夫妻共同的。就好比说,一方婚前就有的房产,在婚后动迁了,要是动迁款拿去买新房,还明确说了只归这一方所有,那这新房很可能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到底婚内动迁房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得好好根据具体的动迁情况以及相关证据来仔细判断。

2024-12-17 10:51: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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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生活中,一般来说,动迁得来的房产那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动迁,通常都是因为原来就有房产才会进行的。要是这房产是在婚姻关系一直持续着的这段时间里获得了动迁的补偿,那补偿款以及用这些补偿款置换来的房产,通常都可以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这里有个需要特别留意的地方,如果动迁款或者房产,是靠着一方的个人财产去获得的补偿或者进行的置换,并且还有特别明确的证据能够证明这一点,那么这部分财产很可能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说,有一方在结婚之前就拥有的房产,在婚后进行了动迁,要是动迁款被用来买了新房,而且还明确约定了这个新房只归这一方所有,那这个新房就有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总的来讲,到底婚内动迁的房产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得根据具体的动迁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来仔细判断。

2024-12-17 09:32:08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哪些属于婚内财产
1、《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2、《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3、《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二、哪些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2、《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3、《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因此,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以及经营所得的收入、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是属于婚内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要是你还想要了解更多的相关知识,建议你登陆网站去浏览相关栏目,还可以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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