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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债务需要离婚妻子还吗

刘** 安徽-亳州 夫妻债务咨询 2024.12.17 12:42:02 481人阅读

父亲去世债务需要离婚妻子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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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若该债务为父亲的个人债务,应由父亲的遗产来偿还。在父亲去世后,其遗产首先用于清偿债务,若遗产不足清偿,则债务消灭。
而离婚妻子无需对丈夫的个人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离婚妻子需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即在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对债务进行清偿。
判断债务性质是关键,若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经营等,则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若仅用于父亲个人事务,则为其个人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2024-12-17 16:5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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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笔债务是父亲的个人债务,就得用父亲的遗产去偿还。父亲去世后,要先拿他的遗产来清偿债务,要是遗产不够还清,那债务就没了。
不过,离婚后的妻子不用给丈夫的个人债务负责。可要是这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离婚妻子就得承担连带偿还的责任,也就是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把债务给清偿了。
判断债务的性质很重要,要是债务是用在家庭共同生活或者经营等方面,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是只是用于父亲自己的事儿,那就是他的个人债务。得根据具体的情况去分析和判断。

2024-12-17 16:01: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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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债务属于父亲的个人债务,那就得用父亲的遗产去偿还。父亲离世之后,他的遗产会先用来清偿债务,如果遗产不够清偿,那债务就消灭了。
而离婚后的妻子,是不用对丈夫的个人债务负责去偿还的。不过,要是这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离婚妻子就需要承担连带偿还的责任,也就是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要对债务进行清偿。
判断债务的性质是很关键的。要是债务是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或者经营之类的情况,那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是仅仅只是用于父亲个人的事务,那它就是父亲的个人债务。具体情况得具体去分析和判断。

2024-12-17 15:01: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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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债务是老爸的个人债务,就得用老爸的遗产去还。老爸一走,他的遗产得先拿去清偿债务,要是遗产不够还清,那债务就没。
不过,离婚后的老婆可不用给老公的个人债务负责。可要是这债务是夫妻共同的,那离婚老婆就得担起连带偿还的责任,也就是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把债务给清偿。
关键就在于判断债务的性质,要是这债务是用在家庭一起生活、经营之类的地方,那很可能就会被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是仅仅是用在老爸自己的事儿上,那就是他个人的债务。这都得根据具体的情况去好好分析和判断。
那你想想,要是老爸生前有个债务,咋就能确定它到底是个人的还是夫妻共同的?这可得好好琢磨琢磨。

2024-12-17 14:46: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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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债务属于父亲的个人债务,那肯定就得用父亲的遗产去偿还。父亲去世之后,他的遗产得先拿去清偿债务,如果遗产不够还清,那这债务就没,消失。
不过,离婚后的妻子是不用对丈夫的个人债务负责去偿还的。但要是这债务是夫妻共同的债务,那离婚的妻子就得承担连带偿还的责任,也就是说要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把债务给清偿掉。
判断债务的性质可是很关键的。要是这债务是用在家庭的共同生活,或者是经营之类的方面,那很有可能就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是只是用在父亲自己个人的事务上,那它就属于父亲的个人债务。所以,得根据具体的情况去仔细分析和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2024-12-17 14:39:32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岳母死亡没有丧葬假。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岳母死亡没有丧葬假。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要咨询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的父亲生前一直想办一家养老院,所以和几个合伙人一起投资去征地,买地,我父亲是最大的投资者,为了办成养老院,他还借了一些民间的高额贷款。去年我父亲突发脑出血猝死,当时他才刚刚买了地,养老院的基建都没有完成。他去世之后,那些投资人觉得养老院办不下去,纷纷到我家要钱,还有几家高利贷也不断催债。现在我们姐妹还在大学读书,哥哥是痴呆,妈妈整天愁眉不展,省吃俭用,但由于是下岗工人,平时只是做一些小生意,她也是无力还债的。我想请问,我母亲该如何去面对我父亲的债务父亲征下的那块地,一直留着,卖也卖不出,除了那块地,值钱的就是我们家的房子了,会查封我们的房子吗答复:首先应当明确,您父亲生前和几个合伙人一起投资创办养老院所欠的债务,一般应当属于创办养老院的合伙人的共同债务;但如果其中您父亲个人以字自己的名义向外举债,则属于您父亲个人的债务。如果属于合伙债务,根据《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如果属于个人债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八条的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定,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由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强制偿还。”由于您父亲已经去世,根据《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故您父亲不再承担清偿债务的义务。但您父亲有遗产的,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您父亲的遗产系其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您父亲征下的那块地和你们家的房子如果属于您父亲的个人财产,应当以此来清偿其债务;如果不是您父亲的个人财产,而是与他人(包括配偶、家庭成员)共同财产,则需要进行分割,确定您父亲个人所有的那部分财产。至于是否会查封你们的房子,就看是否属于您父亲的个人财产;假如属于家庭财产,也只能用您父亲所有的部分清偿其债务。该财产不能分割的,可以作价补偿。(以上意见由本栏目编辑人员提供,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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