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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抗辩一定要书面提出吗

周* 江苏-南京 诉讼管辖咨询 2024.12.18 03:12:24 302人阅读

时效抗辩一定要书面提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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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南京

时效抗辩不一定非要书面提出。根据法律规定,时效抗辩既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也可以口头形式提出。书面形式提出能更清晰地表明抗辩的内容和理由,便于留存证据和法院审查。口头提出则需在诉讼过程中明确向对方及法庭表达,需有相应的证据予以佐证,如庭审记录等。但无论以何种形式提出,都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进行。如果超过时效期间提出时效抗辩,可能不会被法院支持。所以,在时效相关问题上,建议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提出方式,并确保符合法律规定。

2024-12-18 08:06: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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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南京

时效抗辩并非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按照法律的规定,时效抗辩既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提出的话,能把抗辩的内容和理由都清晰地展现出来,这样既方便留存证据,又利于法院进行审查。而口头提出,就得在诉讼过程中清楚地向对方以及法庭表达出来,并且还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来佐证,像庭审记录之类的就可以。不过不管是以哪种形式提出时效抗辩,都得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进行。要是超过了时效期间才提出时效抗辩,那很可能不会被法院认可。所以,在涉及时效的问题上,建议当事人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提出方式,同时要确保自己的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024-12-18 07:38: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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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台湾-新竹市

时效抗辩并非一定要以书面形式提出。按照法律的规定,时效抗辩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通过口头形式来提出。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时效抗辩时,能够更加清晰地展现出抗辩的具体内容和理由,这样有利于留存相关证据,也便于法院进行审查。而如果是以口头形式提出时效抗辩,就需要在诉讼过程中明确地向对方以及法庭表达出来,并且还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来加以佐证,比如庭审记录等。不过,不管是以何种形式提出时效抗辩,都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进行。倘若超过了时效期间才提出时效抗辩,那么很有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在涉及时效的相关问题上,建议当事人依据具体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提出方式,同时要确保其符合法律的规定。

2024-12-18 07:18: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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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安徽-亳州

时效抗辩并非非得书面提出。法律明确规定,它既可以以书面形式呈现,能把抗辩的内容和理由阐述得明明白白,还便于留存证据以及让法院好好审查。而口头提出,就得在诉讼过程中清清楚楚地向对方和法庭表达出来,并且得有像庭审记录这样的相应证据来佐证。不管是用哪种形式提出,都得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进行。要是超过了时效期间才提出时效抗辩,那很可能不会被法院认可。所以,在时效这方面的问题上,当事人得根据具体的情况,谨慎地选择合适的提出方式,还要保证自己的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024-12-18 06:0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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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时效抗辩这事儿,可不一定就得用书面形式来提出。按照法律的规定,它既可以通过书面的方式来表达,也能以口头的形式展现出来。要是用书面形式提出,那就能把抗辩的具体内容和理由弄得明明白白的,这样既方便留存证据,也便于法院去审查。要是选择口头提出,那就得在诉讼的过程中,特别清楚地向对方以及法庭给表达出来,而且还得有相应的证据来辅助说明,就像庭审记录之类的。不过,不管是用哪种形式去提出时效抗辩,都得在法律所规定的时效期间之内进行。要是超过了时效期间才去提出时效抗辩,那很有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在涉及到时效的这些问题上,咱们建议当事人,得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好好地选择一个合适的提出方式,并且一定要保证自己的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不能稀里糊涂的,不然到时候吃亏的可就是自己。

2024-12-18 04:12:30 回复

对于二审期间能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二审期间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吗
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最高人民公布的诉讼时效司法解释
第四条,对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使阶段进行了规定。
“诉讼程序机制的建构,实质上蕴涵着通过构筑正当程序以保证私权争议获得公正裁判的诉讼理念。”最高民二庭负责人说,如果任由义务人在任何审理阶段均可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则将出现无法在一审审理阶段固定诉争焦点,无法有效发挥一审事实审的功能,产生损害司法程序的安定性、司法裁决的权威性、社会秩序的稳定性等问题。因此,司法解释结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使阶段进行了限制。原则上,义务人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应当在一审中提出,二审提出的,一般不予支持。
我国民事诉讼采用二审续审制,即
第二审承接
第一审继续进行审理。在二审期间,当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证据,进一步陈述案件的事实,可以对一审未尽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审理。这位负责人表示:“司法解释还规定了除外情形,即义务人在二审期间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人民应予支持。”
司法解释第四条第二款还规定:“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不予支持。”
相关知识: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的,人民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诉讼时效抗辩提出时间有规定。
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且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诉讼时效只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即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所谓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1.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限制。
新规定列举了四种债权请求权,当事人对这四种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不予支持。这四种债权请求权分别是:
①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②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③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④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2.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时间。
当事人应当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该证据必须是新的证据,二是该证据能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何谓新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是指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以及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当事人在再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或者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的,人民均不予支持。
《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如何认定?
新规定列举了四种情形,出现这四种情形之
一,应当认定为“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四种情形分别为:
①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②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③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④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适用其规定。

您好,针对您的二审期间可以提出起诉时效抗辩吗问题解答如下, 二审期间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吗
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最高人民公布的诉讼时效司法解释
第四条,对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使阶段进行了规定。
“诉讼程序机制的建构,实质上蕴涵着通过构筑正当程序以保证私权争议获得公正裁判的诉讼理念。”最高民二庭负责人说,如果任由义务人在任何审理阶段均可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则将出现无法在一审审理阶段固定诉争焦点,无法有效发挥一审事实审的功能,产生损害司法程序的安定性、司法裁决的权威性、社会秩序的稳定性等问题。因此,司法解释结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使阶段进行了限制。原则上,义务人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应当在一审中提出,二审提出的,一般不予支持。
我国民事诉讼采用二审续审制,即
第二审承接
第一审继续进行审理。在二审期间,当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证据,进一步陈述案件的事实,可以对一审未尽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审理。这位负责人表示:“司法解释还规定了除外情形,即义务人在二审期间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司法解释第四条第二款还规定:“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不予支持。”
相关知识: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的,人民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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