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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203会怎么处理

牟* 广西-百色 醉驾咨询 2024.12.19 06:48:09 319人阅读

醉驾203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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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203属于严重的醉驾行为。根据中国法律,醉驾即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及以上。
一般情况下,会被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通常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具体的量刑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是否有前科、是否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
在司法实践中,醉驾入刑旨在严厉打击危险驾驶行为,以保障公共安全。醉驾者应深刻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性,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处理,避免进一步的法律后果。

2024-12-19 12:5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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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203这事儿。在中国,要是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或者更高,那就算是醉驾,这可是挺严重的行为。一般来说,醉驾的人会被吊销驾驶证,而且得依法去追究刑事责任,得判拘役,还得罚钱。拘役的时间,通常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不过具体要判多久,可不是只看这一个因素,还得综合考虑其他的情况,像有没有前科,有没有造成其他很严重的后果之类的。在司法实践中,把醉驾入刑,就是为了狠狠地打击那种危险驾驶的行为,好保障咱们大家的公共安全。醉驾的人可得好好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处理,可别再给自己惹出更多的法律麻烦。

2024-12-19 11:13: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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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203那可是相当严重的醉驾行为。咱国家法律规定,只要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及以上,那就是醉驾。一般来说,醉驾者会被吊销驾驶证,还得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得处拘役,同时还得处罚金。拘役的期限,通常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不过,具体的量刑可不是只看这一个因素,像有没有前科,有没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之类的,都得综合起来考虑。在司法实践中,醉驾入刑就是为了狠狠地打击那种危险驾驶的行为,就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共安全。醉驾的人可得好好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得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处理,可别再给自己惹出更多的法律麻烦。

2024-12-19 10:11: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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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203这种情况属于特别严重的醉驾行为。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只要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或者更高,那就是醉驾。
通常情况下,醉驾的人会被吊销驾驶证,而且还要依法去追究刑事责任,得处拘役,同时还得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一般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不过,具体的量刑可不是只看这一个因素,还得综合考虑其他的情况,像有没有前科,有没有造成其他很严重的后果之类的。
在司法实践当中,把醉驾纳入刑法范围,主要就是为了严厉打击那种危险的驾驶行为,就是为了能更好地保障公共安全。醉驾的人一定要深刻地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得积极地配合司法机关的处理,这样才能避免再出现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2024-12-19 09:20: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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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醉驾203可绝对算得上是超严重的醉驾行为。咱国家的法律规定,只要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或者更高,那就算是醉驾。
通常情况下,一旦被认定为醉驾,那驾驶证肯定得被吊销掉,而且还得依法去追究刑事责任,得判拘役,同时还得罚钱。这拘役的期限,一般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不过,具体到量刑的时候,可不是只看这血液酒精含量这一个因素,还得综合考虑别的情况,比如说有没有前科,有没有因为醉驾造成其他特别严重的后果之类的。
在司法实践当中,把醉驾入刑,那主要就是为了狠狠地打击这种危险的驾驶行为,就是为了能更好地保障咱们大家的公共安全。所以,那些醉驾的人可一定要深刻地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可不能不当回事儿,得积极地配合司法机关的处理,可别再给自己惹出更多的法律麻烦,不然到时候可就后悔莫及。

2024-12-19 07:51:13 回复

你好,酒精含量超过80属于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吊销驾照判处拘役六个月以下并处罚金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醉驾酒精度203,只要不是累犯,就可以判缓刑;
  
2、法律依据:
  
1)《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2)《刑法》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3)《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知识关联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小区通行道路适用醉驾
  据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认定问题;二是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从重处罚的具体情形;三是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数罪并罚、适用罚金刑等有关定罪量刑的规定;四是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收集证据、采取强制措施等有关程序的规定。
  《意见》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有关负责人强调:“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校园、住宅小区等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路段、停车场,若相关单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亦属于quot;道路quot;范围,在此醉驾也构成危险驾驶罪。”
  呼气前饮酒难逃认定
  《意见》规定,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意见》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意见》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有关负责人说,《意见》对逃避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的行为作了特殊规定。一是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已达到《意见》规定的醉酒标准,却在抽取血样前脱逃的,可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二是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的,以其饮酒后的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是否醉酒的依据。
  醉驾可以取保候审
  《意见》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此外,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八种从重处罚情形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以上是对江苏南京醉驾量刑标准2017年一般是什么样子的啊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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