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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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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留给孩子谁有居住权

杜** 黑龙江-牡丹江 财产分割咨询 2024.12.19 08:44:16 449人阅读

离婚后房子留给孩子谁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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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留给孩子,一般情况下孩子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对于居住权,通常是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居住权,因为其需要照顾孩子的生活等。但如果双方另有约定,比如约定另一方也有一定期限的居住权等,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擅自将房屋出租等导致另一方无法居住,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居住权益。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双方的约定来确定谁享有居住权,以保障孩子和各方的合法权益。

2024-12-19 14:12: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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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把房子留给孩子,一般来说孩子就是房屋的主人。关于居住权,通常是抚养孩子的那一方有居住权,因为他得照顾孩子的生活之类的。不过要是双方事先有约定,像约定另一方也能有一定时间的居住权之类的,那就按照约定来办。要是抚养孩子的一方随便把房子租出去,让另一方没法住了,那另一方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护自己的居住权益。
总之,得根据具体的情况以及双方的约定,来确定到底谁享有居住权,这样才能保障孩子以及各方的合法权益。

2024-12-19 13:44: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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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归孩子,孩子便成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抚养孩子的一方通常享有居住权,这是因为他们要负责照顾孩子的生活等事宜。然而,倘若双方事先有约定,例如约定另一方享有一定期限的居住权等,那就得按照约定来执行。倘若抚养孩子的一方未经允许就将房屋出租等行为,致使另一方无法居住,那么另一方完全可以借助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居住权益。
总而言之,需依据具体情形以及双方的约定,来明确谁享有居住权,唯有如此,才能切实保障孩子以及各方的合法权益。

2024-12-19 13:20: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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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一般就归孩子所有,这时候孩子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说到居住权,通常是由抚养孩子的那一方享有,因为他要照顾孩子的生活,比如给孩子做饭、辅导作业之类的,有个地方住方便些。不过,如果双方事先有约定,比如说约定另一方也能在一定期限内拥有居住权,那就按照约定来办。要是抚养孩子的那一方偷偷把房子租出去,让另一方没法住了,那另一方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护自己的居住权益。
总之,到底谁享有居住权得根据具体的情况以及双方的约定来确定,这样才能保障孩子和各方的合法权益。

2024-12-19 12:19: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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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后,那房子一般就留给孩子,这时候孩子就成了房屋的所有权人。说到居住权,通常都是负责抚养孩子的那一方能享有居住权,毕竟得照顾孩子的生活之类的。不过,如果双方事先又有了其他约定,比如说约定另外一方也能在一定期限内享有居住权等等,那就得按照约定来执行。要是抚养孩子的那一方偷偷地把房子租出去,导致另一方没办法居住了,那另一方就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去主张自己的居住权益。
总而言之,得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的约定来确定到底谁享有居住权,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孩子以及各方的合法权益,让大家都能安心。就好比说,不能因为离婚了就不管这些事儿,得把该约定的都约定清楚,把该保障的权益都保障好,这样才能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2024-12-19 10:27:40 回复

是拘留了吧?监视居住改拘留,等于是变更强制措施。至少要等到30天以后,看检察院是否批捕。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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